信网8月30日讯(记者 耿润 谷正原)此前,信网报道了平度兰庭·现河一号项目地下车库存在积水一事(详见报道《兰庭现河一号地下车库长期积水 物业方面正在加紧维修》)。近日,平度市兰庭现河一号三期的业主王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小区交房至今已经一年有余,当初约定第二年开始供暖,可目前暖气配套设施却迟迟不具备供暖条件。去年冬天家中冷如冰窖,业主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和物业询问,但一直没有确切结果。对此,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核实后表示,小区换热站已完工,但因其不符合运行标准,无法通过验收,故无法供暖。工作人员已约谈开发企业,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使兰庭现河一号具备供暖条件。
“交房时说好第二年开始供暖,但是到现在为止暖气的配套都没有达到标准。我们去咨询却被告知小区目前还不具备供热条件,今年冬天能不能通暖气还是个未知数。”据了解,平度兰庭·现河一号小区位于平度市青岛路3号,由青岛兰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交付。近日,小区业主王先生向信网表示,自己在交房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小区从交房后的第二年开始供暖。本想着坚持一个冬天也可以接受,可王先生在前一阵却发现,小区内暖气的配套设施至今不具备供暖条件。每每想到去年家中冷如冰窖的温度,自己就开始犯愁。为此,王先生与业主们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和物业询问,但对于小区今年是否能确定供热始终没有确切结果。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信网电话联系了青岛兰庭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供暖需要按照入住率进行决定,若入住率达标,基本都可以正常供暖。针对信网提出的换热站是否存在问题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可以办理房产证,所有手续均完备。目前,小区换热站及供暖方面设备齐全,不存在任何问题。随后,信网电话联了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有关通知。
针对王先生等一众业主所遇到的问题,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核实后表示,小区换热站已完工,但此前因换热站排水沟不具备使用条件、照明不符合运行要求、站内无通信网络等原因,不符合运行标准,无法通过验收,故无法供暖。工作人员已约谈开发企业,责令其尽快完成整改,使兰庭现河一号具备安全运行的供暖条件。
对此,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有关于供暖服务的具体约定,并且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供供暖服务,那么开发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规定了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可以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供用热力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根据供用电合同的规定来确定。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供暖服务,导致业主无法享受应有的生活便利和服务,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因未能按时供暖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这些义务,业主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