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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后的新电子发票已覆盖青岛99.19%的纳税人

信网8月23日讯 8月22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军做客民生在线,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王军介绍,今年以来,青岛市税务局扛牢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面对严峻复杂的组织收入形势,上半年组织税费收入降幅收窄,好于预期,夯实了财力保障根基。推进政策落地,落准落细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落实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174亿元,其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税9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13亿元,提振了市场信心、激活了发展活力,助力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6月底,升级后的新电子发票覆盖了全市99.19%的纳税人,开票金额占比达92.7%,在全国省级局中名列前茅,纳税人减少了税控器具、抄报税、发票邮寄等费用,有效降低了征纳成本。

有网民对青岛市税务局办税大厅的便捷性称赞有加。王军表示,青岛市税务局深化征纳互动服务,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推首问首责、青税速办、税路通@青岛等服务品牌,纳税人办税缴费更加便利。下一步,青岛市税务局不断提升纳税服务个性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现场,王军详细解答了网友询问医保证明的问题,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渠道开具缴费证明(完费凭证),如果您是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税税通APP查询相应属期缴费情况并下载缴费证明;如果您是个人缴费人(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爱山东App、税税通App查询相应属期缴费情况并下载缴费证明;如果您是单位职工,可通过青岛医保部门渠道开具医保参保证明、缴费证明。

针对网友咨询今年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否延续,王军回复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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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2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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