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3日讯(记者 赵宝辉)近日,家住黄岛区万科海岸蓝山小区的种女士购买车位的计划遭遇了意外变故。由于听说所在小区的车位销售商青岛华清耀企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清耀企”)与多位业主发生了消费纠纷,种女士决定放弃购买车位,并要求退还之前支付的10000元订金。然而,按照她的说法,华清耀企方面从一开始承诺的全额退款后,到现在竟连微信消息都不回复了。
据种女士介绍,为了便于停车,一直以来她就有想在小区内购一处停车位的打算。经过了解比较,她选择通过华清耀企公司购买位于小区内的一个价值80000元的车位。“我之所以找这家公司买车位,就是因为万科把一些车位已经打包卖给他们了,然后他们再向业主转售来赚取差价。”种女士说。
出于对万科品牌的信任以及对华清耀企公司销售人员的解释,钟女士于5月6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该司支付10000元订金,但双方当初并未签订任何相关的认购协议。与此同时,公司也没有开具收据,留给刘女士的只有一则转账证明。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几天里,种女士从邻居那里得知,华清耀企公司已经有多起与业主之间的消费纠纷。这些纠纷包括交付延迟、一位多卖等问题。种女士开始担心,如果继续交易,自己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在了解到这些信息后,种女士立即联系华清耀企公司,表达了自己希望取消交易并退还订金的意愿。
“当时对方答应得很好,说会尽快给我退款,可是到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退款的事儿依旧一点动静都没有。”在种女士提供的交涉证据中,佐证了这一点。聊天记录显示,该司一位高姓财务人员告诉她,“领导同意给您退,现在就在等款项到账了,这几天肯定会给您退回去。”除此之外,双方的聊天记录停留在8月5日。此后的日子里,每当种女士问起退款进度,消息如同石沉大海,再也没等来回复。种女士多次催促无果,甚至曾到相关部门投诉,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针对种女士反映的问题,华清耀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信网,“这个事儿我会尽快让知情人联系你,我本人也不是太了解这件事儿。”
随后,信网还根据种女士提供的信息,多次尝试联系财务人员高经理,但对方始终未接听电话。青岛万科置业有限公司方面在记录下当事人联系方式后承诺会就此事进行核实,待核实清楚后会给业主答复。
截至发稿,信网记者接到华清耀企公司方面的来电称,他们已经给业主去电,承诺会在9月15日之前把费用全额退回。“这笔钱本身就是要给她(种女士)退回去的,我们不可能食言。”
针对此事,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钟女士既然决定不再购买车位,且提出了退订金的要求,理论上是可以退还订金的。但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或者因钟女士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可能会影响退款的可能性。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有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支付了订金但双方未能签署正式合同,那么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合同关系建立。另外,通常情况下,“订金”是作为将来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而支付的款项。如果合同最终没有成立,退还订金的一般原则是买家可以根据情况要求返还订金,除非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或双方有不同的约定。“如果消费者与商家产生纠纷,可携带交易证据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部分不产生效力。在本案中,车位的价值为80000万元,订金10000元并未超过车位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因此,这10000元订金应当有效。如果销售商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欺诈等行为,钟女士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此外,如果销售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钟女士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订金、赔偿损失等。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