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6日讯(记者 谷正原)消费者上网买了东西,拍了“买家秀”发到网店“带图点评”,或者发到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似乎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但是近日,市民马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称,她的个人照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淘宝店家用作展示商品的封面图,经双方友好协商,店家已将相关图片撤下并向马女士致歉。
日前,市民马女士在一家名为ICG眼镜的淘宝店铺购买了一副眼镜框,用于个人日常佩戴,可没过多久马女士的朋友就在这家店铺中看到,马女士佩戴眼镜框的照片,被用来做店铺宣传了。
据马女士回忆,这张照片是她自己拍的,拍完后发在了微博等社交平台,但是不知道为何,这张照片就被卖家擅自用作眼镜框宣传,而且这一商品的月销量接近700件。
发现这一情况后,马女士联系了该店客服,表明个人立场,虽然眼镜框确实是售出自该店,但她不希望照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用于商业宣传。客服工作人员答复会立即撤下相关图片,目前该店铺已对侵权行为做出整改并获得马女士谅解。
信网就此事采访了涉事店铺,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会对此类问题加以重视,保护购买者隐私及肖像权。
淘宝官方客服向信网介绍,消费者如遇此类事件,可在淘宝客服页面输入“淘宝侵犯肖像权”,点击发送后就会进入淘宝专属的侵权平台,按提示提交权利资质文件,进行投诉就可以完成维权。
针对此事,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郭铁钧律师也告诉信网:“未经本人同意,对当事人的肖像权进行商业使用,是一种侵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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