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5日讯(记者 顾青青)8月6日,冷女士5岁的女儿在胶州利群商场3楼“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上课时下巴磕伤,在医院缝了四针。出门还好好的,学完游泳后脸上却破了相,这让冷女士不能接受,“对方到现在没道歉,还说是自己磕伤的。”信网(0532-80889431)从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具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设施教练也具有教练员证,对于责任划分,工作人员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孩子游泳课上磕伤下巴
2021年,冷女士花了10580元给4岁的孩子在胶州熙希亲子游泳俱乐部办理了60节课的游泳课程卡,其中包含35节私教课及25节的团课。
今年2月初,熙希亲子游泳俱乐部闭店,冷女士孩子剩余的游泳课程也被转到一家叫“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的店。据冷女士所说,熙希与小漾两家店是一个老板,新店面积更大,所以家长们对于课程被转店一事没有异议。
今年8月6日,冷女士的孩子在爷爷奶奶的陪同下来到“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上一对一的游泳私教课, 课还没上完,她就接到电话,说孩子在游泳课上磕伤了,下巴流血不止。”信网了解到,当天冷女士带着孩子辗转了3个医院进行治疗,“最后孩子的下巴缝了四针,疼得哇哇大哭。”
出门还好好的,学完游泳后脸上却破了相,想到女儿下巴以后永远会带有疤痕,这让冷女士不能接受。
为了解受伤经过,冷女士找到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负责人及教练讨说法,经公安介入下,冷女士看到当天课程事发的监控视频。“从监控上看,孩子准备按照老师跳下泳池的指示在做动作,却不慎滑入泳池。”
据冷女士介绍,从女儿摔伤至今,医药费已花2000多元,而后续除疤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她认为,女儿是在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内学游泳,对方难辞其咎。“直到现在小漾都没道歉,还说摔伤是孩子自己的责任,我们现在只想要道歉,其他的准备走法律途径起诉了。”
小漾称孩子未听从老师授课内容
对于孩子摔伤的原因,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负责人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当天,我们教练让学员下水练习并泼水示意,但孩子没有听,并在池边起身向窗边爬行,最后脚底踩空失足落水。”负责人表示,意外发生后,教练第一时间上前发现孩子下巴处磕伤,随后及时抱出泳池给其消毒,并陪同家长前往医院治疗,垫付所有医疗费用,还转给孩子母亲1000元营养费。“目前我们已按照家长要求将剩余课时费用退还,但因索赔金额与公司未达成一致,公司决定走法律程序,依判决在合理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信网了解到,游泳馆开设培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还需要取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从事教学的还需要从业人员具备教练证,救生员证等。对于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是否取得此类相关证件,小漾负责人表示均已取得。“我们是胶州市唯一一家教体局批准并颁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儿童游泳馆。”
而该说法也得到了胶州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的验证。对于学员与游泳俱乐部之间的纠纷,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胶州教体局的说法,在7月之前“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并没有取得高危项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小漾亲子游泳俱乐部”不具备开设教学培训甚至是经营的资质。
工作人员提醒道,每年暑期青少年游泳或参加游泳培训的非常多,要判断游泳场所是否正规,可以观察其有没有在显著位置挂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许可证等。“对于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市民可举报至体育局,核查后,将对其责令改正或罚款。”
学员在课上受伤游泳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游泳课时摔伤,游泳馆和培训教练是否担责?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高玉鹏律师表示,游泳场所作为营利性质的公共场所,其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消除经营场所及附随场所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提示、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如果游泳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学员在课上做练习受伤,游泳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游泳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游泳馆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建议消费者与游泳馆先就赔偿方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高律师表示。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