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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导读 · GUIDE

天气日渐寒冷,居民最关心的供暖季也即将到来。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我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5日试供热。这意味着今冬供热已进入倒计时,岛城各供热企业纷纷行动起来,确保“暖流”按期入户,让居民安心过冬。

早部署、早行动 青岛多家热企做好准备

诸多暖心注意事项提前知晓

保障新房供暖 交给业主一本“明白账”

细节服务做到了心坎上 冬日暖流已悄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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