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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残疾人在“家门口”找到心仪工作 山东出台意见

原标题:助力残疾人在“家门口”找到心仪工作,山东出台意见

为进一步挖掘培育城乡社区就业资源,推进我省残疾人“社区微业”工作,7月18日,省残联、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山东省残疾人“社区微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以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为重点,紧密结合基层治理与社区实际,推动社区就业面向残疾人扩容提质,帮助社区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助力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为残疾人实现“社区微业”提供政策保障与空间支撑,意见提出,构建残疾“社区微业”体系,引导辖区业户、企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凝聚合力,支持和参与残疾人“社区微业”工作;支持有创业意愿的社区残疾人创办小微企业或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帮助符合条件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优化政策性岗位资源,根据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社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需要,统筹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鼓励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就业。拓展残疾人“社区微业”空间,依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如康家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打造集就业需求归集、职业能力评估、职业指导、岗位推送、能力提升、创业推介、政策宣传于一体的残疾人就业服务驿站。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为残疾人“社区微业”从业者提供支持。

残疾人在社区能实现哪些“微就业”?意见明确,推行残疾人社区微业“2 N”模式,“2”即提供快递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可回收物),“N”即因地制宜开设社区团购、洗衣代收代取、报刊订阅、理发、修锁、修鞋等“微业”服务。深入打造“齐鲁手创”盲人按摩服务品牌,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盲人按摩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补助。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挖掘社区就业优势,鼓励家政企业吸纳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妇女就业。优化社区快递服务,对开展快递业务依法依规监督管理,保障残疾人快递从业者合法权益。加强“垃圾分类 废旧物资回收(可回收物)”两网融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社区,吸纳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就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社区内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定向服务和就业岗位。

促进残疾人“社区微业”技能提升,意见提出,针对残疾人特点和微业项目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依托残疾人“文创工坊”“美丽工坊”,开展手工艺术、实用技术等培训项目,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利用社区教育、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围绕残疾人需求,开展直播销售、家政服务、快递服务等市场急需紧缺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创新助残“社区微业”服务,深入社区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送政策、送服务、送人才。对残疾人“一对一”落实“12333”服务,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技能培训信息。组建助残帮扶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动员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等主体,定期开展社区助残就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残疾人志愿者注册等相关工作,吸纳更多残疾人参加志愿服务。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一颖 通讯员 李英杰 李帅毅)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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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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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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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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