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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干活,真敲诈:组团“劳务碰瓷”两人获刑逾十年

原标题:假干活,真敲诈:团伙组织“工人”工地碰瓷,两人获刑逾十年

澎湃新闻4月30日从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联合法院督促一起“劳务碰瓷”敲诈勒索案的涉案人员积极退赃。

该案涉及两个犯罪团伙共53人,团伙成员分工合作,介绍“工人”到工地“干活”并以消极怠工等方式向工地方主动要求辞退或自行离职,再索要高额工资、误工费等费用。

经查,两个犯罪团伙分别在江浙沪流窜作案,以“软暴力”胁迫的方式作案共计60余次,涉及10余个地级市、60多个工地。经椒江区检察院起诉,案犯李某某、蒋某某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其余人员根据犯罪情节受相应处罚。

2021年11月中旬,台州某工地负责人丁诚(化名)在网上发布招工信息:招收三至五个熟练电工,并在当天接到“介绍人”的电话,称可以安排五个熟练工,但一共要1900元的路费。因工期吃紧,丁诚答应了下来并安排5人入职。

入职后,丁诚发现这几人磨磨蹭蹭,不像会干活,就让电工师傅拿图纸考考他们,结果对方一问三不知。这时5人打着讨薪的名义大闹,提出各种不合理的要求,丁诚差点没顶住压力给钱了事,后来其在与对方的谈判中报警。

当地警方调查发现,涉事人员中多人在多个工地有类似性质的劳务纠纷,这些劳务纠纷均为网络招工,以谈判付钱和解,这引起了警方的关注。警方随后对涉事带头人蒋某某等人展开深入调查。

经查,2021年8月至11月,蒋某某先后纠集周某某、王某某等人,组成以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浙江、江苏、上海实施“劳务碰瓷”敲诈勒索犯罪。该犯罪集团分工合作,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工地,根据工地招工人数安排一批人前去务工,入职后以消极怠工等方式让工地方主动要求辞退或者以工资与约定不符为借口要求离职,再自定标准向工地方索要高额工资、误工费、路费等费用。被拒后他们安排专人扮演“和事佬”,纠缠招工人员,到办公室哄闹滞留影响工地施工,以此要挟工地支付不合理的各项费用。

在讯问中,同案犯罪嫌疑人交代出蒋某某的“这身本事”出自蒋的“师傅”李某某。早在2021年3月,李某某就组织蒋某某等人在各省不同的工地流窜作案,打着招工应聘的名义恶意讨薪,实施敲诈勒索。成功几次后,蒋某某依葫芦画瓢,开始独立组团操作,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多次实施犯罪活动。

案件移送椒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师傅”即另一犯罪集团主犯李某某取保候审,研判案情后,检察机关决定追捕李某某。2022年12月27日,李某某被逮捕。随着李某某的到案,更多涉案人员及相关案件细节得以补充,完善口供、书证等,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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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3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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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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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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