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图100元红包,30多个大学生欠下20万的债
帮人从校园贷借钱,就能领 100 元红包,这样轻松赚零花钱,何乐而不为。直到被催还钱,大家才幡然悔悟。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校园贷的案件,波及 30 多名在校学生,涉案金额逾 20 万元。
小然(化名)是苏州某学院大二学生,平时关注着好几个学生兼职群。2016 年 2 月份,群里的一条新消息让她颇为动心:"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一个网贷平台办贷款,借款成功后将钱转到一个名为吴某的支付宝账户,就可以在群里领 100 元红包,所贷款项后续都由吴某来偿还。"于是,小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笔 4000 余元的贷款并转给了吴某。
起初,吴某每月都会按时还贷。"大家都以为他是校园贷平台的代理,很多同学也觉得帮忙贷款不仅没有风险,还能赚些零花钱,何乐而不为。"据小然陈述,前后有 20 多个同学和她一样做了差不多金额的贷款。
然而,同学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钱全都被吴某用于个人消费、还高利贷,直到他无力偿还贷款,出现大面积逾期,同学们被催还钱,才觉醒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1997 年出生的吴某案发前就读于某职教中心,大专五年级。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期间,吴某为偿还高利贷和个人消费,对外谎称自己是网上贷款平台雏鹰助飞计划、名校贷、优分期、分期乐代理,以帮忙在网上贷款平台贷款刷业绩、由吴某承诺还款且每贷一笔可获返利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刘某、曹某等 30 名学生提供了个人信息,利用上述学生信息完成网上注册,并采用伪造贷款合同、接听贷款平台回访电话等方式完成贷款申请,要求被骗学生将收到的钱款转账至被告人吴某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涉案人民币 23 万元。
最终,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对于涉校园贷类案件,一方面,按照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所以在校大学生不要通过所谓的"网贷平台"进行校园借贷业务。另一方面,广大同学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不要盲目追求高品质生活,甚至相互攀比。
通讯员 艾家静 记者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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