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刚交7000元房租,房东就要求她搬走
渝北区的陈女士在租房时,特意要求出租方提供房产证,虽然如此小心,可她还是被骗了7000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女士告诉记者,10月27日,她在网上看到渝北区西部建材城有一套房屋出租。电话联系后,自称房东的一男一女便带着她去看房。其中女的叫赵敏秀,男的叫周杰。
周杰告诉陈女士,房子是他父亲周册民的,现在委托他进行出租。看房后,陈女士有意租住,双方约定每月房租1100,按季度付款。缴了1000元定金后,陈女士当即交付了3个月房租,并与男房东周杰签了租赁合同。
可是第二天下午,男房东周杰却又打来电话说,由于家里有事,急需用钱,希望陈女士再付3个月的房租,每月的租金可以再降100元。
陈女士心想,一家人带着孩子,肯定需要长期租住,多交3个月房租还能每月节约100元,想想还是比较划算。但毕竟金额不小,陈女士提出想看看对方的房产证。“过了可能半个小时,他通过微信给我发了一份所谓的房产证,房主叫周册民,我看了一下是有点模糊,但是能看清楚户名。”
见到了房产证,陈女士也完全相信了对方的房东身份。再次交纳3个月的房租后,双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一来二去,陈女士总共支出了7000元。可就在陈女士搬家入住后几天,一位姓涂的先生,带着新租客前来敲门看房,并告诉陈女士一家,自己才是真正的房东。
陈女士说,随后她立即打电话给男房东周杰和女房东赵敏秀,可是俩人都无法联系上。而涂先生这边,由于没有收到任何租金,也要求陈女士两天之内搬离房屋。
记者电话联系了“女房东”赵敏秀,但她却表示自己并不知情,随即就挂断了电话。等记者再次拨打时,电话已经无法接通。至于那位周杰的电话,同样无法接通。
为了进一步核实那份房产证的真假,第1眼记者来到了两江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办理房产证的工作人员,仔细检查陈女士在微信上看到的那张房产证后,明确告诉记者,由于房产证上没有产权人身份信息,也不知道上面“合庐”二字是什么意思,因此肯定该房产证是假的。
真房东涂先生则告诉记者,陈女士口中提到的房东周杰和赵敏秀,其实是之前的租户,合同签订的是一年,可不知道为什么,两人住了一个月就要搬走。更不知道他们冒充房东,重新对外出租房屋。事情真相大白,陈女士挺懊悔,她表示,尽管当初有所警惕,但还是没想到,对方会制造假证骗取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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