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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 道路上的悲剧如何防?

2017-09-27 09:12:5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三人目

原标题:10月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 如何防?

“进入10月,旅游出行集中、农村出行增多、公路运输量增大、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需要高度警惕。”日前,公安部召开全国交警系统部署会,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在会上强调,集全国交警之力顽强奋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道路上的悲剧究竟该如何防治?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该怎么做?

一些司机的安全意识亟待强化

对于乘车出行,有人会和司机开玩笑说:“上了你的车,相当于把命交给你了。”看似一句玩笑,实际绝非虚言,有时候就是司机的一个冲动和大意,酿成悲剧的发生。

崇山峻岭之间,架起一座高桥,本应谨慎驾驶,却在上演“狭路相逢看谁勇”的险情。今年4月17日9时许,贵州贵阳开阳县的洛旺河大桥路段,一辆客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仍然选择强行超车,结果导致车辆失控并坠桥,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

现实生活中,“要命的司机”真不少。7月21日,河北张家口蔚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应急操作不当,猛打方向,加之车辆速度较快,车身倾斜失控后冲入对向车道发生碰撞,造成11人死亡。8月1日,天津发生一起死亡4人、受伤48人的较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涉嫌超速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右侧来车先行,造成严重后果。

“一些司机为了经济利益而多拉快跑,置安全于不顾,常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等行为,再加上不少司机对行驶路线不熟悉,遇紧急情况时往往猝不及防,采取错误应急操作方法,容易导致事故发生。”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司机的安全弦绷得不够紧,还可以用一组数据来佐证: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作出的相关规定,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机动车驾驶人8.7万人。其中醉酒驾驶案件9.9万起,严重超员案件691起,严重超速案件79起。这些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制止,都有可能诱发交通事故。

在多起交通事故调查中,公安交管部门还发现,作为安全意识薄弱的一个体现,不系安全带,是加重事故后果的重要原因。“很多人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认为没必要。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大客车侧翻事故中,大客车损坏并不严重,车上的乘客伤亡却十分惨重。”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举例,在今年7月6日河北承德发生的一起事故中,死亡的9名乘客全部是大型客车侧翻被甩出车外后,再被所乘车辆砸压致死的,而安全带全部缠绕在座椅下方根本没有被使用。

有实验数据显示,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当汽车突然停止时,安全带会在第一时间把人“按”在座椅上,发挥安全保护作用。公安交管部门呼吁,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应是所有人上车后的第一个动作。

一些运输企业成为事故“帮凶”

有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防不胜防。可是如果深入调查事故原因,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特别是很多行车过程中的“意外”,早在上路前就已经埋下了“祸根”。

今年3月14日8时许,一辆客车行至山东青州市邵庄镇西郭庄村路段时,车辆制动失效导致失控,发生相撞,造成9人死亡、14人受伤。

“肇事客车制动性能不良、车辆轮胎花纹严重磨损、安全带破损缺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记者在事故通报中看到,“但是,青州市汽车站在车辆例行检查中未发现问题,致使该车一直处于带‘病’运营状态。”更匪夷所思的是,“客车实际管理人唯利是图,无视安全。在事故发生前,客车驾驶人已向车辆实际管理人反映车辆制动性能不良问题,但后者仍指令冒险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无独有偶,在云南临沧“3·2”事故中,企业非但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反而无形之中变成事故的“帮凶”。记者了解到,肇事的重型罐式货车设计装载货物为木炭粉,核载13.9吨,可涉事的云南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肆意为罐式货车非法装载水泥,并且载重47.8吨,超载高达243.9%。

在今年的一些事故调查中,公安交管部门还发现一些涉事客车和企业存在人为关闭GPS监控、后台数据造假等严重问题。其中,在4月2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发生的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客车原为班线客车,事发当日已“维修”报停,但车主擅自关闭车载动态监控装置行驶,并且招揽旅游包车业务运营,客运公司对此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最终造成12名无辜乘客丧生。

通过调查7月6日广东惠州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发现,涉事的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涉嫌非法篡改动态监管平台数据,企业所属的129辆客车车速记录全部造假,该公司还有10辆违法记录没有处理超100条的大客车,最高的一辆竟有172条。

“如今,一些客运公司、运输企业采用挂靠经营、承包经营的方式,只负责收取一些管理费用,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对实际车主及其车辆是以挂代管、挂而不管。”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开启、安全状况是否检查,司机是否熟悉行车路线、是否存在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行车路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被司机擅自篡改……对于这些,一些客运公司、运输企业往往不闻不问,甚至包庇纵容,这就很容易造成车辆失管失控,导致车祸发生。

打一场交通安全的综合战

进入7月以来,全国交警顽强拼搏,城市、公路、农村三大战场齐头并进,克服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的困难,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防范重特大事故水平也要同步适应时代要求。特别是在源头治理上狠下功夫。”李伟强调,各地公安交管系统要立即行动,全面深入推进和落实“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加强自我督查和自身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应急处置,遇有突发情况,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交管局始终要求全国交警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紧紧围绕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目标,在隐患清剿、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协同共治、督导检查五个方面集中发力。“针对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两客一危’车辆要抓实抓紧,强化落实相关运输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一些‘老隧道’‘旧车辆’与当前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出现了反差和不对称,变成新的危险源,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李伟说。

唯有始终绷紧弦,才能确保一路平安。交通安全,既离不开广大公安交警的坚守岗位、严格执法,也离不开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公安部交管局提示,驾驶人要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注意观察天气、路况,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社会公众外出时,务必在正规场站、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切勿乘坐私揽客源的“黑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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