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孕妇驾车玩手机 撞死老人获缓刑
在驾驶轿车时,因为低头查看手机,王女士没有能发现人行道上的行人,导致轿车撞向行人张先生。最终张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李女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到延庆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近日延庆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被告人王女士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延庆区一中学附近。因低头查看手机,她没有能及时发现由南向北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老人张先生(殁年77岁)。王女士的车前部将张某撞倒,致张某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认定,王女士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发后路过现场的路人报警,后民警到事故现场将王女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女士驾驶机动车没有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而且驾驶车辆使用手持电话,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王女士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鉴于王女士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损失,酌予从轻处罚。鉴于王女士是怀孕妇女,根据王女士的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后果,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延庆法院法官提示,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司机朋友们更应当注意“开车不玩手机玩手机不开车”。边看手机边开车,其可能造成的危险绝不亚于酒后驾车产生的危害。开车上路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暂时让您的手机“休憩”,避免一时大意造成交通事故让自己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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