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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直播“抓老赖” 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遁

原标题:山东法院直播“抓老赖” 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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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被执行人潘某在上班时被执行法官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潘某被判决归还欠款和利息,但潘某多次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几经查找,发现潘某下落及工作地点。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共同发起全媒体直播行动,对18起涉民生、金融典型案件的集中强制执行进行网络直播。图/新华

山东法院直播“抓老赖”

“你有没有算到自己被抓?

6月28日上午,在山东省临沂市一个叫做“风生水起”的起名算命馆,一身白衣的算命先生范某某被法院执行干警当场抓获时,参与现场直播的一位记者这样问他。

“知道了,算到了。欠人家钱不还是不对的,这还用算吗?”范某某说。

范某某在拘留通知决定书的送达回执上签完字后,被戴上手铐押上警车。

范、吴夫妻二人曾向阮某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逾期未还。阮申请执行。今年1月20日,临沂市兰山区法院拘传范某某到庭。范当场偿还10万元,同时保证每月至少还款1万元。但后来,范、吴没有履行后续还款义务。

上述“抓老赖”的故事,是当日“山东法院直播抓老赖”活动中的一幕。

驾车逃跑被抓;淡定炒菜做饭;欠债10年不还化身“医生”;现场写《悔过书》;抱紧幼小的女儿撒泼拒不配合……在这次直播活动中,众“老赖”们被抓时的群像,通过直播画面传了出去,引来大批网友围观。

“直播抓老赖”是一种通俗说法。此次专项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兰山区人民法院承办。这是全国法院 “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直播活动的第九期,也是山东高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执行直播第一期。此次活动所涉及的案件,来自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主要涉及民生和金融,共有18起。

《中国新闻周刊》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次活动过程中,30多家媒体,对3小时左右的执行现场全程直播,12名“老赖”被拘传、拘留,在线收看实时直播的人数超过了3600万。

发起总攻

6月28日上午,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内, 数十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进入待命状态。

此次活动的指挥中心,设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山东广播电视台设立了演播室,邀请山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程乐群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对执行现场的情况进行解读和点评。在临沂市兰山区设立4路执行直播工作组,跟随执行干警现场执行。在执行指挥中心,最高法新闻局、山东省高院、临沂中院及兰山法院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导、观摩、指挥了这场活动。4名全国、省人大代表现场监督,2名公证人员对执行现场进行公证。

当天上午9时,执行现场总指挥、兰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通过执行单兵系统,在大屏幕上向指挥中心汇报。执行中心总指挥、兰山区法院副院长李培青一声令下,执行活动拉开了帷幕。20辆警车兵分四路,奔向执行现场。警车上的“百日执行攻坚”几个大字,格外显眼。

参加此次集中执行任务的,是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及法警,共80余人。

每组干警都配备多路执行单兵系统,具备同步录音、录像、传输、保存等功能,通过执行单兵系统、车载单兵系统,向执行指挥中心实时传去现场画面。

与此同时,全媒体直播实时启动,采取山东电视台演播室+四个执行现场同步直播形式,干警的一言一行及执行的全过程,都通过媒体的直播信号呈现在观众面前。

兰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永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兰山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省高院执行局、宣传处及临沂中院的指导下,成立了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做好技术准备,认真梳理筛选执行案件,精心组织警力,完善装备保障,严格要求保密。

同时,他们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王永涛说,这么大规模的直播活动,在山东省法院系统还是第一次,在全国也很少见。

兰山法院是全国优秀法院,其审判团队建设、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少年审判、执行联动机制等都走在山东省乃至全国前列。2016年,兰山区法院收案和结案数量双双突破3万件,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除了上述几点,选择兰山法院还有一个原因,即他们曾有过成功的经验。2017年2月8日,兰山法院曾和媒体互动,成功做过一次直播抓老赖的集中执行行动。王永涛称,这次行动被称为“春雷行动”。当天,兰山法院拘留拘传被执行人18人,涉案标的额300余万元,当晚网络平台的点击量达到110万。迫于压力,很多老赖主动来法院交款。

上次行动受到了最高法新闻局的关注。该局鼓励兰山法院可以加强与媒体互动,将活动规模进一步扩大。6月15日,山东高院启动“百日执行攻坚”的专项活动。兰山法院借此契机,制定活动方案,得到了山东高院执行局和临沂中院执行局的肯定。

据山东高院执行局局长程乐群介绍,为扩大执行效果、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山东高院决定自2017年6月15日至9月25日,在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

该活动主要包括清理未结积案、规范终本案件等七个方面内容。活动实施以来,各中院每10天向高院上报一次相关数据,山东高院每10天通报一次,形成了强大的声势。

据山东高院执行局局长程乐群透露,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年。他说,山东省法院系统自2016年以来,已将1667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56人,195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这次专项活动,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对执行难问题发起的一次‘总攻’。”

突发情况

执行干警先来到一个小区,对某套房产进行现场清理与交付。该房产已由兰山法院在淘宝网上顺利拍卖,但被执行人迟迟未依法腾退房屋。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了现场清理,并交付给买受人。两名兰山区公证处人员现场进行了公证。

在某被执行公司的经营场所和财务室,执行干警进行了现场搜查,该公司欠申请执行人债务200余万元。为落实其财产线索,干警在现场对该公司物品进行扣押,并登记造册,同时制作了搜查笔录。

在临沂市沂蒙路与金四路交汇处的一个诊所,一名正在坐诊的医生被干警当场抓获。从案件判决的2007年开始,这名医生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已10年之久了。当执行人员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告知要拘留他的原因时,他似乎早就预感到有这一天,当即承认事实,主动伸出双手,被戴上手铐。

这次执行活动,还有在半路与老赖提前相遇的故事。执法人员在前往被执行人马某某家途中,无意间邂逅马某某在执行车队前方驾车。干警当即决定拦截车辆,实施抓捕。马某某企图驾车逃跑,被执法人员追上,当场采取拘留措施。

据承办法官透露,2014年,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马某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孟某某劳务补贴20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没有履行付款义务。2015年4月,兰山法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马某某多次躲避执行,拒不履行。

执行干警称,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数额虽然较小,但其作为被执行人多次躲避执行,态度恶劣,所以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执行过程中,还发生了两起突发事件。

在执行人员来到一家豪宅准备对一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朱女士采取行动时,该女士紧紧抱着幼小的女儿不肯松手,说:“我不能跟你们走,小孩考试完再说。”她情绪激动,嗓门很大,说孩子下午要考试,不能跟执行人员走,也不肯找其他亲属过来带孩子。

执行活动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根据现场的突发情况,指挥中心对现场下达了新指令:“鉴于孩子下午要考试,家里暂时没有其他成年亲属,决定先暂时撤离执行现场。”

对此,兰山法院执行三庭庭长陈少玉表示,该案暂时撤离执行现场,并不代表不执行,下一步要针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她履行义务的情况,对她采取必要的措施。

当日下午,在朱女士把孩子交由其家人照顾后,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朱某对上午的行为很后悔,并写下了《悔过书》。

在另外一个执行现场也出现了突发事件。

2009年,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涂某某的老公刘某某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至今躺在病床上。但法院判决的最后一笔赔偿金6万余元,肇事者姜某却一直没有兑现。

当天活动中,执行人员将姜某控制。当得知拒不执行将被拘留时,姜某现场交出6.5万元的部分赔偿金。

赶到现场的涂某某,手中捧着这部分赔偿金,泣不成声,一度昏厥过去。经现场干警紧急救治,涂某某恢复意识。最后在法院干警的护送下,她怀抱6.5万元现金回家。

针对上述两起突发事故,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加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类似朱女士这种抱紧女儿不松手的场面比较常见。“有些老赖在被执行时,会用老人、孩子、病人等来拖延执行。”他说,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暂时撤离执行现场,体现了人性化执法。

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遁

《中国新闻周刊》从山东省高院了解到,此次活动,直播视频推送人数近3亿人次,在线收看实时直播人数超过3600万,点赞数突破800万,评论数超过27万。

兰山法院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本次执行活动涉案标的额490万元,活动当天(6月28日),实际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2人,扣押车辆1台,清理交付房屋1套,搜查被执行人经营场所1处,案件全案全结6件,部分履行4件,执行到位金额59.7万元。先后有8名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联系承办法官主动履行了相关义务。6月29日、30日,又分别拘留、拘传被执行人7人,强制清理交付承包土地两宗,到位金额96.4万元,全部结案12件,部分履行11件。自6月15日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15天以来,兰山法院共执行到位金额2669.5万元。

兰山法院副院长李培青称,对这些被拘留的老赖,如果主动履行义务,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如果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话,我们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刘加良表示,只要在法定期限内,到了执行阶段,就要尽一切可能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执行措施根据内容不同,分为保障性、控制性、处分性三大类。兰山法院在这次活动中,采取了拘留这种保障性执行措施,目的是通过拘留,限制老赖们的人身自由,促进其履行义务。

他说,以前采取拘留措施比较谨慎。现在,在国家层面,有个“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这也为地方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地方法院要把执行手段用足用尽。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时任局长刘贵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概括起来说,就是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

2016年10月18日,最高院启动为期一年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型网络互动直播活动。首场活动现场直播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起生效案件的现场执行情况。

在这种背景下,全国各地法院密集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网络查控体系,落实公布“老赖”黑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遁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资料显示,近年来,江苏、河南等多地法院都有过尝试“直播抓老赖”的形式。

今年2月8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山东省高院院长白泉民提到,2016年,山东省法院全面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37 . 3万件,执行到位1694 . 7亿元。白泉民说,山东省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2017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推进省份,目前,全省法院普遍设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交易、不动产等信息的网络查控体系,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另外,山东省高院还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对77.9万人(次)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进行限制。

白泉民表示,要在2017年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兰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永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反馈的情况看,这次活动的影响非常好,“这几天一直有老赖主动来法院交款,履行义务。”记者|周群峰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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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7/1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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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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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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