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副书记王喜远受贿一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喜远在担任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常委、秘书长、巡视员、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5276万元。
据悉,被告人王喜远庭审中认罪悔罪,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做出一审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王喜远生于1955年6月,是烟台人。盘点其仕途经历,在参加工作之初,他曾长期从事秘书工作,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牟平县支行秘书,牟平县革委会办公室秘书,牟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烟台市委研究室秘书,烟台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等职务。1999年时,他卸任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一职,调往山东省纪委工作,任省纪委研究室主任。此后,他长期在省纪委工作,并于2011年出任省纪委副书记。在担任山东省纪委秘书长期间,王喜远承担的另一个角色是山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
公开报道显示,在2014年4月,王喜远曾以省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就“抓住‘五一’重要节点,加大纠正‘四风’力度”与网友在线交流。彼时,他提到,在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化,有的变着花样搞变通,以逃避纪律约束,使“四风”问题披上“隐形外衣”,并举例进行了说明。2015年年初,王喜远被补选为省政协常委,并出任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年底,王喜远卸任省纪委副书记职务。
今年年初,中共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牛启忠、王喜远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牛启忠、王喜远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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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省级纪委层面落马的不多。在王喜远之前,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先后落马,且两人均为在任时落马。
和一般先被通报落马,后被“双开”不同,王喜远落马的消息,是随着他被开除党籍而为公众所知的。据了解,这种方式虽不多见,但也并不罕见,比如前两天刚刚被依法逮捕的广东江门市原常委、全国首个“落马”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王积俊,也是先被免去常委职务,半年后,传来被逮捕的消息。
再看王喜远落马一事,省级纪委副书记,谁来查办?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此前,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都是由中央纪委进行立案审查的。不过,同样是省级纪委副书记,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的消息是山东省纪委常委会做出的决定。 (据微信公号“政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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