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踏入看守所,走到那棵大槐树下,我总能想起那天他在树下上车送监的情形。更让我揪心的是,他曾努力回归,却不被接纳。
刘某,一起抢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15年的一天,刘某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威海路一家网吧上网时,见网吧老板张某熟睡,便打算盗窃吧台抽屉里的现金,但因网吧老板醒来未能得逞。当网吧老板查看监控时,刘某怕其看到自己想盗窃,就拿出一把匕首恐吓张某不许他看监控,二人厮打在一起时刘某伸手欲抢抽屉内的现金,被张某制止。双方在厮打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受伤。次日,民警在医院将刘某抓获。
第一次见他是在看守所。眼前的男孩面庞清秀,文质彬彬,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忧郁。如果是在外面见到这样一个男孩,我想谁也不会把他与抢劫联系在一起。整个讯问过程,我感受到了他的无助与悲伤。
“你是否有犯罪前科?”
“嗯。2007年的时候,我16岁,因为交友不慎在几个朋友的唆使下犯了抢劫罪。现在刚放出来一年多。”他眼角的泪水在我们眼神对视的刹那又倔强地缩了回去。
“这次你为何抢劫?”当我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用手环抱着低下的头,沉默了许久,之后说出了那段让我记忆犹新的话。
他回忆着自己幸福的曾经时,眼中闪烁着光芒。他说自己上学时也是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学生,但是初中之后由于叛逆,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便犯了错。后来进了监狱,觉得自己的一生都完了,曾经还梦想着要做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但身在监狱的自己除了反思自己的错误和忏悔自己的行为,其余的什么都不敢想。直到有一天得知自己会被提前释放,他对生活的希望又重新燃起。他开始为出狱之后的生活打算,他想着出狱后自己找份工作,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突然他的语气低沉下来:“我出来后,家里人怕我再到外面惹事,整天把我关在家里,不让我出门。偶尔出去一趟,我都能感受到村里人那种讥讽的目光。”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跑到他身边,孩子妈妈惊慌地跑过来抱走了孩子:“以后不要靠近他,他是一个抢劫犯。”
“他是一个抢劫犯”“千万不要像他那样”“不许离他太近”……这些话语像长剑一样刺痛着他。“我与外面的生活接不上轨,我不会用智能手机,听不懂人们的一些‘潮语’。我想出去找个工作好好干活养活自己,但是当那些公司单位知道我有一段不光彩的过去后,全都给我亮了红灯。”说到这里,他握紧了拳头,悲伤又愤怒。
“难道犯过错误的人就永远是坏人吗?难道我这辈子都不会被社会接纳,我就这样永远被遗弃了吗?我真的想重新回归社会,我对每个人都很友好,可是我得到的却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我没想到外面是这样的,觉得还不如生活在监狱里,起码生活规律,不会处处被排斥。”他长叹了一口气,“其实我知道那家网吧的抽屉里没有多少现金,我就是不敢再待在外面的世界了,我害怕了。”
听完这些话,我也很压抑,心情复杂,并且很心疼。讯问结束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心总像被什么东西揪着。法庭上再见到他时,他瘦了很多,眼睛深深地陷在眼窝里,双手颤抖着,眼神像一个受伤的小动物……
之后,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那天,恰巧遇见他要投监了。送监的车就停在看守所那棵大槐树下,一阵清风吹来,洁白的槐花簌簌地落在车顶上,如他“所愿”,他又回到那不受他人歧视的监狱了。这件事情过去了很久,我一直不能放下。之后的办案中,我接触了很多犯罪嫌疑人,除了少数无可救药的,不少人只是因一时失足而犯了错,他们愿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实中的难题是:当他们回头上岸的时候,我们能否容纳他们与我们站在一起,视他们与我们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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