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服务车辆未取得运输证 T3出行运营主体公司连遭行政处罚

信网4月18日讯 近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对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3出行运营主体)开出一张行政处罚单。处罚决定书(文号:371392202500001)显示,该公司因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服务,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依据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解释,未取得合法资质的网约车辆存在双重风险:一方面,车辆技术状况与安全性能脱离监管,易导致服务质量不稳定及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车辆和驾驶员,使得政府部门难以掌握实际运营数据,可能引发行业信任危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并非个案。公开信息显示,南京领行科技在三个月内已累计收到14起同类行政处罚,涉及山东、江苏等多地交通监管部门。

4月15日,信网就整改措施致电南京领行科技。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罚款事项已按流程处理,后续将加强司机准入审核和车辆资质核验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控运营车辆合规状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次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鄂交综宜点罚﹝2025﹞10号

云红交综蒙罚﹝2025﹞0005号

云红交综蒙罚﹝2025﹞0009号

云红交综蒙罚﹝2025﹞0054号

云红交综蒙罚﹝2025﹞0058号

云红交综蒙罚﹝2025﹞0067号

川0901交罚﹝2025﹞150号

370523202500114

粤揭交罚﹝2025﹞00325号

370200202500250

川0901交罚﹝2025﹞5号

桂柳交综(东)罚﹝2024﹞137号

深交罚决第﹝2025﹞ZD00940号

黔遵03交执罚﹝2024﹞034号(谷正原)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5 04/18 14:30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谷正原
· 责编 ·
王熠冉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