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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贪小利盗刷他人手机 触法律红线追悔莫及

信网2月21日讯 捡到手机后未归还原主,盗刷微信余额并将手机损毁,这样做不仅有悖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平度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罪案件。

被告张某、邓某在平度市某村村口拾得一部智能手机,在发现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锁后,立刻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将微信零钱内的17700余元全部转走,后将手机摔碎丢弃。

平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邓某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的处罚。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均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张某、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拾获他人手机拒不归还,并擅自通过支付功能盗刷钱财,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在捡拾他人手机后,应及时归还原主,或交予公安机关协助归还,切勿心存侥幸盗刷手机内的资金,因贪图“小便宜”而触碰法律的红线。广大群众也应提高防范意识,为手机设置尽量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以防手机不慎遗失时钱财被轻易盗刷。如遗失手机,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等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谢佳铭 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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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2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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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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