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一家房屋租赁公司,月租是1700元,可租赁公司将房屋转租的价格是1300元,为什么租赁公司会做亏本的买卖呢?
记者和杨女士一起来到了房子门口,敲门始终没有人回应。据杨女士了解,在这两个月期间,每个月都有200块钱左右的电费。
杨女士家有一处房子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王埠景苑小区,这些年一直对外出租,去年10月租户退房,一家租赁公司主动联系杨女士,说他们愿意租赁房屋,之后会将房屋作为民宿转租。
杨女士:“这个是合同,合同期限是两年,第一个月押一付一,后面就再也没有付过钱,这个公司叫青岛胜思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青岛胜思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和杨女士签了一份合同,期限为两年,约定公司租赁杨女士的房屋按月支付1700元的房租。合同生效半年后,房租递增8%,第二年递增10%。可问题是,2024年10月14日签完合同之后,杨女士只收到过一个月房租。
杨女士:“他(租赁公司业务员)就说公司有案子,公司被查封了,资金被冻结了,没有钱支付”。“那你可以要求把房子收回来。”“我说你给我房子,我要收回房子,他说他也做不了主,他也没办法,他也联系不到公司负责人”。
杨女士说租赁公司的业务员换了好几个,现在都联系不上了,公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何拖欠房租?青岛胜思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在万年泉路237号,杨女士找过去时,那里已经换了门口招牌。
“好多人都过来找过了,你打110报警吧,我们搬过来以后就有不下四五个人过来找了”。“他们什么时候搬走的?”“不知道,我们租进来已经1个多月了”。
青岛胜思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是2024年7月,法定代表人姓何,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2024年12月2日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期间杨女士多次联系租赁公司的客服均没人接听。杨女士:“我现在也没办法了,我想撬锁了,我得把房子要回来,我也没有钥匙,都给租赁公司了,我整天往这跑我也找不着人。问题是目前我的房子是不是租出去了,租出去的话到底是什么情况?”
杨女士写了一张便签贴在了防盗门上,当晚租户打来电话说房子是他们去年11月租的,租金一个月是1300元,他们交了一年,现在不愿意离开。杨女士有权收回房屋吗?记者咨询了山东诚功(胶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王晓峰律师称:“首先,房东与中介之间产生了租赁关系,中介与租户之间又进行了租赁合同关系的交易,在这个前提下,房东作为原始权利人,如果发现中介没有履行相关的缴纳租金的义务,其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房屋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归原房东所有,原房东有权要求租户腾退房屋,租户如果基于与中介的合同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有权利再去起诉中介,要求中介返还相关的中介费等费用,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
整理自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