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违法行为,为此,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青岛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信网从相关渠道获悉,青岛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和罚款。此次并非该医院首次受到处罚,此前,青岛伊美尔还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问题被罚款7950元,暴露出其在合规经营方面的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伊美尔医院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核实情况,信网电话联系到青岛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电话中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需要找领导核实情况后给予信网答复。信网通过企查查了解到,青岛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1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黄台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剑如。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美容科;整形外科专业;皮肤病专业;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医学激光设备、光学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护肤品销售。(陆彦蓉 徐基峰)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