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4日讯 “这个电梯一装,我们一楼网点的采光和后门就被挡住了。”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二路16-5、16-6网点的负责人赵先生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自家网点所在的小区目前正在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可其中一部电梯的设计安装位置,却挡住了网点一侧的窗户采光,电梯建成后,势必会给网点未来的日常运营造成影响。对此,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公共事业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信网表示,该电梯施工手续齐全,同时符合《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针对部分居民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后续将由社区牵头,组织相关方面在近期进行第三次协调工作。
“加装电梯方便楼上的居民日常出行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这个电梯安装的位置确实离我们网点的窗户和大门太近了。”11月25日,市北区人民二路16-5、16-6网点的负责人赵先生向信网表示,自家网点所在的小区目前有三部电梯正在开展加装工作,但是其中有一部电梯设计安装的位置紧邻网点的窗户和后门。据赵先生介绍,电梯安装之初,自己并不知道电梯的安装位置与网点之间的间距会如此之小。如若安装完毕,必然将会对网点日后的运营产生极大地影响。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部分电线裸露在外,正下方就是积水,存在安全隐患。
随后,信网在赵先生的陪同下来到人民二路网点处发现,小区内靠近网点一侧的单元楼有三部电梯已经开始挖掘基坑,基坑外围均围有铁皮围挡,坑内裸露着部分管道,同时由于下雨,存有部分积水。赵先生在现场向信网表示,小区二单元的电梯基坑紧贴着网点南侧的窗户和后门,在此基坑处加装电梯,严重影响了网点的采光,势必会给网点未来的日常运营造成影响。“这个电梯在安装过程中根本没有公示,我们找公司要纸质施工许可证,对方也拒绝提供。”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信网电话联系了负责该电梯安装的青岛凌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褚经理。褚经理向信网表示,在加装电梯过程前期已征得居民意见规划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报备有关部门就具体细节进行核实。初步设计规划电梯方案也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小区内三部电梯手续齐全,均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取相关施工许可,在备案后正常开展施工作业。对于一楼网点提出的影响采光等问题,自己曾多次与网点方面进行沟通,但均未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建造电梯的手续均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通过设计院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后进行施工。采光问题我们已经按照图纸尽最大努力向外进行了延伸。同时,施工公示牌和警示标志公司都是按照规定进行张贴,公示牌缺失这一问题可能是被部分业主撕毁,后续我们也会进行核实。”
针对上述问题,青岛市市北区四方街道嘉兴路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信网表示,经核实,施工方的规划与开工手续均符合要求。对于一楼网点反映挡光希望延长通道等诉求,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协调,后续协调的过程中将会尽量满足楼下网点的合理诉求。同时,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公共事业科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向信网表示,该电梯施工手续齐全,也进行了相应的公示。同时,符合《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针对部分居民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后续将由社区牵头,组织相关方面在近期进行第三次协调工作。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如果电梯的安装确实导致了一楼网点的采光被遮挡,那么这可能涉及到物权保护以及相邻权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或开发商在建设新建筑物时,不得侵犯他人物权,特别是采光权和通风权等基本权利。针对这一问题,首先需要确认电梯的建设和安装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遵循了所有必要的法定程序。如果是合法合规建造,则应考虑是否存在其他补救措施,如调整电梯设计或提供补偿方案给受影响的一楼商户。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一楼商户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徐基峰 谷正原 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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