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6日讯 “有单号,也能查到物流信息,可是快递员说就没送过这个件儿,那我的东西去哪儿了?”何先生在网上经营了一家小店,平时发货或者给顾客售后都离不开快递。可前段时间的一个退货件“消失不见”,让何先生“钱货两失”。虽然经过几番沟通,圆通快递最终赔偿给何先生600元,但这个只有单号和物流信息却没有实际发货的快递是怎么出现的,到现在还是未解之谜。
“这事得过了两个月了,我跟圆通沟通了好几次,就是查不出来是怎么回事。现在800多元的货款已经给顾客退了,东西却没了,圆通只能赔我300元,根本弥补不了我的损失。”今年8月,何先生的网店卖出两个监控摄像头,总共819元,但买家收到货后申请了退货退款,并且把货物通过圆通快递寄回。
8月27日,何先生从物流信息上看到快递已经被本人签收,可他压根儿却没见过这个退货件。等他联系物流信息上派送员时,对方又表示自己也没送过这个快递。何先生尝试从平台上给顾客留言,但对方没再回复。
“根据平台的机制,如果顾客此前的消费记录没有异常,申请退货退款并且上传了物流信息后,就会自动给顾客退款。可现在钱退了,东西却没回来,这可亏大了。”何先生告诉信网,自己联系过圆通快递,等了20多天后被告知也联系不上寄件人,“圆通说这只是个虚拟单号,有物流信息和签收记录,但是并没有实际发货,为此他们可以赔偿我300元。”800多元的商品不见了,却只能拿到300元,何先生没有同意这一解决办法。
信网按照何先生提供的单号联系了收件网点,工作人员查询后也表示并没有接受过这一快递:“其实我们也觉得奇怪,正常来说一个快递的物流信息都是网点更新,但这个单号的信息却是公司后台更新的,而且这次我们收件网点也查不到发件网点的任何信息。”
何先生再查看退货的物流信息时,又发现了更古怪的事:“顾客下单的时候留的地址在绍兴市,但退货时候却是从连云港寄出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快递企业收寄快件时必须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身份信息,包括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此外,《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保障寄递渠道和用户信息安全。
“既然有要求是实名寄件,圆通就不应该找不到发件人。”何先生认为,既然单号是圆通的,圆通快递就应该负责到底。北京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车秋峰律师认为,物流快递受国家管控,虚假物流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出现物流问题,消费者可以与快递公司沟通,若无法解决,可以通过交通运输部12328热线投诉。
到发稿前,何先生发来信息,称圆通快递愿意赔偿600元,自己也已经接受。(陆彦蓉)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