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4日讯 此前,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报道了一桩关于华杰东方集团的纠纷(详见《门头写着临沂分公司华杰集团不认可 20万工程款无人承担》),近日来自济南和临沂公司的主材商、包工头以及工人再次来到青岛,信网从现场了解到,济南和临沂两公司拖欠工程款项金额合计已经高达两千多万元。
“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集团负责人李总不露面不解决问题,我们只好挨家公司去。”10月31日,来自济南和临沂的近20名主材商、包工头、工人先是去到华杰东方集团在青岛华润中心的总部,后又来到青岛华杰东方装饰公司崂山店门口。信网在现场了解到,不论是来自济南公司还是临沂公司,华杰东方在与他们进行业务往来时,宣称的都是集团的分公司,如今分公司撤店倒闭,集团却翻脸不认账,声称并非分公司,而是独立运营的子公司。
“现在还拖欠我40万的材料费用没有结算,一句跟集团无关就没有下文了。”“我这里还有20多万的工资没有结算,活干完了不给我算钱,手底下的工人直接上我家里要钱。”在现场,大家纷纷表示,不论是分公司的店面或是平时开会的文件还有账目清单上,写的都是华杰东方装饰集团的名字,可是到网络上一查,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集团总公司只是股东。
此外,来自临沂公司的葛先生告诉信网,平时客户在分公司购买服务,其实款项都是直接打进总公司的账户,分公司有用钱需要的时候,总公司再进行拨款。葛先生还为信网提供了一位消费者付钱时,款项直接打进集团总部的截图证明,这显然与集团声称子公司独立运营的说法截然相反。
信网联系了华杰东方集团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多次强调临沂公司和济南公司都是独立运营的子公司,并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随后信网询问道,若是在独立运营的前提下,为何消费者在子公司购买的服务,相应的款项会打进集团总部的账户?对此,李先生回应称:“如果消费者想要回这笔钱,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集团。”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查明的是济南和临沂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实际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财务混同等情况,从而判断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对此,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车秋峰律师表示,建议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追回被拖欠的款项。对于消费者在子公司产生消费的款项打进集团总部一事,车律师认为,当事人可以搜集保留证据提交法院,将集团总部追加为共同被告,要求集团总部承担连带责任。(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