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日讯 近日,家住青岛市大港二路6号甲的张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她所居住的单元楼自今年开始频繁出现漏水情况,一到下雨天,雨水便会从顶楼楼梯缝隙渗透到四楼,导致楼道内积水严重,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特别是楼上还住着一些年老的居民,存在安全隐患。然而,由于是老旧小区,目前漏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晴天的时候还好,一到下雨天楼道里全是水,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住在这里的老人万一摔倒,这个责任谁来承担?”从张女士提供的雨天漏水视频来看,单元楼楼顶四周的墙面几乎被雨水浸湿,同时还有发霉的迹象,楼梯和地面也都有积水。
为此,信网联系到大港街道青海路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此前已经多次与业主进行协商,给出了几个解决方案并进行了协商,但由于单元楼内业主的各种原因,维修工作一直未能顺利进行。“我们之前跟业主讨论过维修事宜,但由于业主意见不统一,导致维修方案一直未能确定。”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这栋居民楼一共7层18户,老房子没有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单元楼内业主共同协商集资维修,费用可以按照所选方案金额平摊。信网通过公示的解决方案了解到,大港街道办事处针对此事曾给出解决方案:楼顶做防水,楼道内刮腻子、粉刷共计6200元;楼顶防水,楼道内简单粉刷共计4100元;仅做楼顶防水2600元。
针对该情况,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对于老旧小区,如果房屋权属不清或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由房屋使用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根据这个文件,建议单元楼内业主共同集资进行维修。如果单元楼内有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在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陆彦蓉)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