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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山:清洁能源供暖费用贵 商业公寓业主要有本“明白账”

三百多户业主提出诉求,希望每平米48.3元的供暖费能再降降。近日,青岛市某商业公寓项目业主因供暖费价格过高犯了愁。(详见《清洁能源供暖一平米48元居民嫌贵 供热公司愿再协商》)商业供暖长久以来存在定价标准不同问题,给不少入住公寓的业主带来经济压力。物业与供暖单位要能提供明白账本,避免对用户造成过大负担,从而保障业主顺利过冬。

如今,不少人搬进公寓式住宅,与普通住宅相比,采用商业标准供暖费用成为占比较大的一项支出。2023年后,青岛新建项目均不再使用传统燃煤供热,清洁能源绿色环保,商业供暖价格却一味拔高,甚至出现同样是公寓住宅,供热价格差出近一倍的情况。

供暖费标准涉及多方因素,定价理应公开。近年来,青岛市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革不断推进,天然气供热占比逐渐增加,能源成本的持续上涨导致综合供热成本增长。供热成本增加了,青岛市的补贴没有落下,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也无变化。2023年底,青岛城市管理局、发改委及财政局印发《青岛市市级清洁能源居民集中供热项目政策性亏损运行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指出,青岛市内三区清洁能源供热单位成本与价格倒挂亏损,结合城市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虑给予政策性亏损运行补贴,并提出具体补贴方案。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销售价格为37元/平方米,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比起居民供热30.4元/平方米的价格,费用明显昂贵不少。既有亏损运行补贴,又有供暖销售标准,物业与供暖单位应提供明码标价的细则给用户,或与用户共同协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合适的供暖价格。

供暖费过高背后,反映出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供热公司协调沟通等问题。有的城市规定,公寓住宅层高超过4米,暖气费按照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但加价不能超过1倍,青岛市非居民采暖定价并无层高这一参考。青岛市发改委曾针对市内三区集中供热成本重点问题进行解答,居民与非居民类用户的采暖用热价格均按照房屋使用面积计价。即使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供暖方式不同有所差异,供热公司依托哪份文件制定采暖费用,高于定价标准的部分从何而来,都应主动说清理明。开发商、物业应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供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与业主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供暖影响生活质量,相关部门需加强对供暖费用和供暖质量的监管。早在2021年,国家五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取消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严禁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等。在《青岛市供热条例》中,规定了一系列维护用户和供热单位合法权益的条例,针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配备了处罚与改正措施。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业主与物业、供热单位共同处理问题,确保供暖设施的建设和运作符合标准,争取尽快拿出妥当解决方案,保障公寓住宅业主顺利过冬。

冬季供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即便确需上调供热价格,相关单位也应把方方面面的理由讲清楚,交给业主一本“明白账”,让人心服口服。把供暖工作做好做实,温暖的是人身,更是民心。

信网评论员 王熠冉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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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31 09:38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王熠冉
· 责编 ·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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