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年轻人和学生群体因为工作、学习等因素需要长期外出居住,通过租房实现安居乐业。面对大量的租赁需求,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以低价转租为诱饵,最终导致房东迟迟收不到租金、租户未到期就被驱赶、中介携款跑路的情况。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郭某和李某某一起注册了多家公司,两个人一个负责整体运营,承租、出租房屋,另一人则负责招募他人、管理收款资金、发放提成。他们采取先支付定金与真正的房东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再打着中介公司的旗号低价转租,骗取租户长期租金的方式实施诈骗。
2022年4月,郭某从房东手中租赁了一套房屋,先支付房东部分定金,与房东签署了长期租赁合同,后由公司业务员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转租给租客,收取租金16000元,而租客实际居住五个月就被驱赶,损失10000元。除了用于支付房东定金的5800元以外,剩余的10200元由郭某和业务员瓜分,业务员获得3000元,郭某获得7200元。
一笔订单就能赚一万多,尝到赃款的甜头后,郭某和李某某继续以此模式经营公司。截止到被公安机关逮捕,两人累计犯罪事实共计10起,犯罪数额高达近40万元。最终,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八千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六千元。参与违法犯罪行为的业务员同样受到了刑事处罚。
低价租房骗局缕缕出现,这就提醒广大租客要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警惕低价诱惑。租住房屋前,建议租客先登录“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查验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在系统中备案公布,并同时查看企业信用、风险提示等信息,对未在备案公布范围、投诉纠纷较多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不良机构”。
除此之外,核验房主身份和房源真实性。租客应认真核验房主的身份证件和拟出租房屋不动产权证。出租人若为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务必查验房主与该机构签订的书面委托协议书或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确认房主和出租人及房地产经纪人的关系,确保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文/信网记者 王梦婷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