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报道《“知假买假”案件有了明确裁判规则 “合理消费”成为判罚关键词》引起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对于职业打假人索赔做出限制,如何正确界定“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成为讨论点。
一直以来,关于“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问题,争议不断。新规明确,对“知假买假”者,应当综合考虑所购商品保质期、普通消费者消费习惯、购买频次等因素,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职业打假仍然能够索赔,只是赔偿范围受到是否为“合理消费”限制,在减少商家损失的同时,保障了普通消费者正当权益。
2023年信网曾报道过一案例,一位消费者丽达购物广场(中山店)购买6瓶300ml装咖世家浓咖啡饮料,单价为7元,发现产品过期向商家提出每瓶1000元索赔金额。据商家表述,该消费者为分单购买,并称对方明显是职业打假,提出一次性赔偿800元解决方案被拒绝。面对分单购买索赔的复杂案例,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规来判断对错,只能对双方进行调解。
日常消费中与上述案例相同的情况并不罕见,更有甚者拿到酸奶后将其放到其他货柜,隔天商品过期后再来取出酸奶,前往柜台结账并索赔,最终柜员查看监控才发现真相,进行报警处理。假一赔十、假一赔三等惩罚性赔偿是普通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伴随一些别有用心者的出现,通过边制假边打假、分批购买恶意索赔等方式牟利,假一赔十开始让商家头疼,有超市店员表示愿意承担自己失误带来的损失,但无法忍受栽赃陷害。
在一些案例中职业打假人维权起来一帆风顺,甚至能索赔超出商品价格几十倍的金额,现实中到了普通消费者买到假冒或劣质产品,维权起来却长路漫漫,又是曝光又是找执法人员,最终结果仍难以让人满意。市民李女士在盒马鲜生(金水路店)花费17.9元购买一盒生蚝肉,回家后发现过期4天,客服给出退货并给20元优惠券方案,一番协商后门店愿意赔偿500元,李女士仍不认可。崔女士在“锐文食品旗舰店”网店花费12.89元购买三袋烤冷面,收货后发现产品漏气发霉,维权过程一波三折,商家最后给出退款加赔偿50元的解决方案。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上述两位消费者可按照1000元标准索赔,在实施过程却处处犯难。
伴随职业打假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打假牟利的队伍中,“知假买假”、分单购买索赔等行为层不出穷,让商家不愿赔偿,提高普通消费者维权难度,导致一些消费者与商家都成为受害者。
新规中将“合理消费”作为判罚重要依据,区分合理维权与恶意索赔,使消费者能够得到合理赔偿,商家减少不必要损失,职业打假者也仍然有效,只是不合理诉求不受到支持。“合理消费”的定性在裁决中还需借鉴优秀案例经验,才能达到让群众满意的结果。
今年6月青岛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明显超出合理消费需求等一系列行为都被纳入判断是否为“职业打假”。合理的打假行为能够促进市场健康成长,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法律应是消费者捍卫权利的武器,不能成为一些人谋私的利器,新规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多加研判,避免出现偏袒。
信网评论员 孙宝震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