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按照“提得准、说得对、办得好”提案工作要求,青岛市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联合信网传媒推出“优秀提案背后的故事”系列策划,旨在深入挖掘优秀提案背后的精彩故事,树立典型,凝聚力量,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精品提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律师能直接到村里帮村民解决问题是好事,但是有的时候,来的律师多了,意见不一致,反而让老百姓更迷糊了。”青岛市政协委员李斌是一名律师,法治、民生领域的社会问题一直是他关注的重点。2019年,青岛开始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室的新尝试,构筑了区-街道-社区(村)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让许多专业律师有机会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并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居民矛盾纠纷也得以实现就地化解。李斌在调研时发现,由于街道和社区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极易出现意见不一致,职责、分工不明确,街道-社区(村)公共法律体系衔接不够的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在青岛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李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提案提出后,青岛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岛市副市长于瑞波重点督办了该项提案。目前青岛已推动各区(市)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水平。同时,规范流程分级做好顾问选聘工作,建立工作统计制度和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奖惩。
“足不出户”即可享法律服务
有纠纷,有法律问题,可以从社区找律师。2019年,青岛部分市区建设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室,构筑了区-街道-社区(村)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让居民们“足不出户”便能享受法律服务。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青岛市政协委员、山东文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斌发现,这项“便民”服务的“细枝末节”还可以再完善些,“比如怎么样让街道-社区(村)的公共法律体系衔接更紧密?怎么样解决律师顾问职责分工不明确?”
此外,由于经费不足、投入不高,也导致个别有大量法律业务要处理的社区律师顾问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下社区的动力不足,根本无法兼顾街道、社区(村)大量的群众法律需求。
委员支招推进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
“如果这些矛盾问题不解决,群众法律咨询时将无所适从,这也失去了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设立初衷。”在提案中,李斌委员建议青岛以街道为单位,为每个街道配备“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团”,综合为街道、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为避免指派式服务,导致政府花了钱,老百姓没享受到服务的现象出现,李斌委员建议青岛进行公开招标,招募法律服务团队,提高法律服务付费标准。“建议对有能力、有热情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优先考虑。”
司法局积极落实委员建议
如何推进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真正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实现基层法律服务的全覆盖,青岛市司法局对李斌委员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青岛市副市长于瑞波重点督办了该项提案。
目前,青岛将加强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各区(市)严格贯彻落实《青岛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水平。同时在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此外,选聘程序也将统一进行规范。公布村(居)法律顾问职责任务和选聘条件,对于区(市)财政保障经费的,由各区(市)司法局统一选聘组成“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向镇街、村(居)选派法律顾问。对于镇街或村居保障经费的,由区(市)司法局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执业信誉等情况,指导镇街或村(居)做好选聘工作。
而在具体实施中,青岛司法局也将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评估机制,区(市)司法局负责每年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居)“两委”班子和群众意见等形式评估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奖惩。文/信网记者 顾青青[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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