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托幼一体化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杨亮
一、问题背景
近几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和出生率持续走低。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看,2021年年末全国人口141260万人,比上年末仅增加48万人,净增人口数量创下了近60年来的新低;2021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双双创下1949年以来新低。在全面二孩政策后,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出现了明显增长,但从2017年到2021年已经连续五年下滑。出生率下降已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性难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托幼服务供求不匹配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养育成本逐年攀升和婴幼儿无人照料的问题,已经逐渐成为阻碍生育的重要因素,甚至是首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20年,多个省份相继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比如,浙江省开始探索针对3岁以下儿童的照护服务建设,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办理,收到了较好成效。作为山东发展的龙头和新一线城市,青春之岛、活力之城吸引着年轻人口的不断集聚。为了让青年人才在青岛更好的安身、安心、安业,应当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更加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经过调查研究,制约托幼一体化发展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托育体系与学前教育体系管理体系分离。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牵头部门为卫生健康委,3—6岁儿童学前教育主管部门为教育部门,如果幼儿园想做托育,却因监管标准不同及场地限制等问题,而不得不望而却步,托幼一体化管理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二是对0—3岁与3—6岁婴幼儿保育教育衔接重视度不高。从工作实际看,学前教育阶段普遍较为重视幼小衔接,各幼儿园都会与联盟小学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定期开展教师教研等学习交流活动。因而,学前教育教师对幼小衔接的策略方法比较熟悉,能够自觉运用到教学工作之中,积极为孩子们做好适应保障。而在托幼衔方面,虽然大部分幼儿园会开展入园适应工作,但2-3岁幼儿的衔接缺少教师培训,导致教学策略缺乏过渡性和递进性;另外,对0-3岁托幼衔接的研究相对较少,对低龄婴幼儿教育策略的探索则更少,这成为托幼一体化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个短板和弱项。
三是优秀专业托幼师资匮乏。目前,我国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主要培养面向3-6岁儿童的幼儿园教师;而面向0-3岁的儿童保教人员,多由职业培训中心或职业培训学校培养。无论从数量、质量上看,相对于学前教育,托幼师资力量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对下步工作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个人在调研中的研究思考,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当前托幼一体化“双轨制”的管理体制,明确0-6岁托幼事业的管理主体,短期内,可以由教育部门更多参与到0-3岁托育机构的管理当中;从长期看,更大程度发挥教育部门对托幼事业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明确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避免多头管理、标准不一,比如,在场地要求方面应当统一放宽限制,给予公办园场地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利用现有场地开展托育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托育与幼儿园衔接。目前,0-3岁儿童的保育和教育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和制度,很多家长选择让孩子进入早教机构学习,但早教机构和幼儿园存在本质区别,托儿所要尽可能给幼儿提供体验幼儿园教学活动和环境的机会。因此,教育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倡导托育机构与公办、民办幼儿园签订“联盟互助协议”,定期组织教师间交流互通,在互学互鉴、共促共进中提升托幼教师能力水平,更好帮助两个阶段儿童实现不同发展需求的有效衔接。
三是进一步打造一体化的师资队伍。要统一资格认证与规范管理,建立托幼行业统一资格认证与准入标准,并对进入托幼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实行严格规范管理。要整合0-6岁托幼师资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开设相关专业与课程,贯彻托幼“一体化”培养理念,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鼓励现有学前教师学习托育相关知识,为幼儿园实行托优一体化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要加大对托幼工作人员的薪酬、社保、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保障力度,增强职业吸引力,确保托幼师资队伍持续稳定发展。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