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信号山:青岛海水成电商平台商品 图乐之余当心被骗

作为商品出售的海水。(来源:某网购平台截图)

据媒体报道,近期,在一些网上购物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上,“贩卖海水”在网络上掀起了一阵热潮,卖家打出“养殖海洋生物用”“送不了大海可以送海水给心爱的人”“无污染纯天然海水”等广告语。在某电商平台,一瓶海水均价29元左右,顺丰包邮保真保正,价格最高者甚至可卖到1000元。这一现象引起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也引发网友热议。

买卖海水的套路与几年前火热的买卖空气有同样的套路,“贩卖海水”本身就是一种营销手段,很多卖家也只是图个新鲜,“受伤”的只有对大海太过膜拜的普通人。海水作为商品在网购平台流行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把它从“天方夜谭”变成宣传的“噱头”或商品出售,从某种角度上说多少有点儿令人尴尬。

据了解,这些买卖的海水大多是从栈桥、石老人海水浴场、第二海水浴场取来,用塑料瓶直接封好,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到买家手里,而购买的买家大致分为两类,一部分用海水养殖水母或其他海洋生物,另一部分买家则表示不能来青岛看海,只能购买一瓶海水作为纪念。

去海边用一个随便的塑料瓶装了海水,这生意未免太简单化。首先,海水的成分十分复杂,各种微生物非常多。如果用普通的塑料瓶密闭,那么海水里的微生物因为缺氧无法呼吸就会死去、转化。而如果不密闭,随着水分的蒸发,海水的盐度必将变高,此时购买回来的海水就没有了意义。海水必须经过特殊处理,用专业的存放仪器储存,否则不会有任何的安全保障。

其次,通过网络购买海水也不是一个靠谱的办法。买家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的海水,有些商家为了糊弄,就随便装一些水就寄出去,还美其名曰这是“正宗海水”。“海水商品”背后的好评,也有可能是卖家雇人刷出来的,为的是更大的浏览量以及曝光度,也是为了吸引一些不明真相的买家。

部分网友对海水买卖产生质疑:贩卖海水算不算非法采矿?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我国关于水资源利用现行可依的有《水法》,水法中明确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同时也规定了涉及到海水的开发利用适用其他的法律规定,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海水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海水的买卖。

因此售卖海水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就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买卖法律合同关系,双方的交易行为受到民法典的相关约束,如果在售卖过程中,出卖方售卖的不是海水涉及到销售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

还有的网友为了“表达善心”,表示想买海水放生。这与此前报道的放生矿泉水如出一辙,都是令人难以理解的荒诞行为。买来的海水已经被二次污染,放生也是浪费时间,浪费钱财,浪费资源。现在,各种层出不穷的放生现象不断发生,放生海水相比随意放生外来物种而言,看似并未造成什么社会危害,但这种不讲科学、盲目崇拜的心理更值得警惕。不要把原本只是行善的放生进行目的化,当成“升官发财子女上学”的一剂药,更不应该将放生变成执念。

海水当做商品买卖难以分辨真真假假,图个乐子娱乐一下即可,千万别当“大冤种”上当受骗。爱海爱浪漫,不如有机会带心爱的人来看海,亲自触摸到真实的海才更有回忆价值。

信网评论员 李源菁

[来源:信网 编辑:刘文贤]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3 12/05 20:4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李源菁
· 责编 ·
刘文贤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