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3日讯(记者 赵宝辉)为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市南、法治市南建设,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9月22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南大队、市南法院、市南检察院联合开展刑事速裁法庭揭牌仪式。市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文娟、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南大队大队长徐强、市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坚,市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莅临仪式。
仪式上张文娟、徐强、王洪坚、田峰共同为市南区人民法院驻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南大队刑事速裁法庭揭牌,标志着全市首家驻交警部门刑事速裁法庭的正式成立。
王洪坚表示此次成立刑事速裁法庭,目的就是通过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限、简化办案程序,为轻微刑事案件开辟“快车道”,以“简案快审”为“繁案精审”创造条件,为人民群众带来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
徐强表示,3月28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我们交警市南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揭牌运行,实现了检察机关与交警部门从案件侦查到审查起诉的联合办案模式,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今天,在执法办案中心举行刑事速裁法庭揭牌仪式,意味着在执法办案中心实现了从案件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审判的“一站式”,为进一步缩短办案时限、提升办案质效打下良好基础。
张文娟表示市南区各政法单位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
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对3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其中,被告人张某,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17日被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取保候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2月9日0时40分许,被告人张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本市胶宁高架路西向东行驶至银川西路下桥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被告人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鉴定:在送检的张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1.3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张某当庭认罪伏法,表示不上诉。
今后,各政法部门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刑事速裁法庭建设为契机,积极深化刑事司法改革,提升办案效率、强化办案效果,用法治手段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