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9日讯(记者 王田)为鼓励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近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海岛海水淡化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非海岛海水淡化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海水淡化作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支持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对保障青岛市水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0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均对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作出明确部署。《细则》的出台,是我市对国家、省有关文件的有效落实。
目前,青岛市已建成海水淡化规模达 22.4 万吨/日,占全国建成规模近 1/7,在建海水淡化项目规模为11.7万吨/日。青岛百发海水淡化项目是我国最大的参与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项目,也是我国首个日满负荷运转达10 万吨级的海水淡化工程。董家口海水淡化项目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自主设计、自主建设和自主运营的大型海水淡化工程,该项目实现了关键技术和设备国产化,打破长期以来海水淡化膜技术的国际垄断,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反渗透膜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
近几年,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青岛市为青岛百发海水淡化项目、董家口海水淡化项目争取到优惠电价等政策,给予海水淡化企业基本运行保障,推动了青岛市海水淡化产业的长效健康发展,海水淡化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细则》的出台,将对青岛市进一步扩大海水淡化项目规模,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为争创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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