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8日讯 (记者 杜杲燃)“家里不让外出,我没法过去学习,就想要退款,但是一直不给我退。”近日,威海的邹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她在青岛紫缘化妆培训学校报名,因为疫情原因,家人不同意她外出到青岛学习,就想要退款,学校方面一直不给退。青岛紫缘化妆培训学校的许女士表示,在跟学校沟通期间,邹女士态度恶劣,并且到处投诉,既然已经投诉,先等处理结果出来以后再说。
没参加学习学校不给退款?
今年10月28日,邹女士从威海来到青岛,想要在青岛紫缘化妆培训学校学习。“我是现在微信上咨询的,后来就到了学校看看情况。”邹女士说,当时在微信上联系的时候,联系人给她介绍的情况,到学校之后她觉得不错,就当场交了5832元学费和450元住宿押金。
“学校跟我签了一份协议,但我并没有看清协议内容,学校的人就催着我赶紧签字。”邹女士说,签完协议之后,她没有到校学习。“因为疫情原因,家里人不让我外出到青岛学习,我就只能申请退款。”
邹女士说,她向青岛紫缘化妆培训学校提出退款申请,但是被拒绝了,“说我已经签了协议,不在退款流程,就一直不给退款。”
学校老师称等投诉处理结果
信网从邹女士提供的协议上看到,内容中描述“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视作乙方放弃自身权益,已经支付的费用甲方无需退还,后续费用乙方无需支付。”而邹女士指该条款为格式条款,且她在签字之前,学校也没有明确告知,自己也不知情。
对于此事,青岛紫缘化妆培训学校的一名许女士告诉信网,邹女士在报名时,该给的优惠都给了,没能退款的原因其实在于邹女士自己,因为在徐女士向学校汇报此事期间,邹女士突然将学校投诉了,而且在协商时,邹女士的态度非常恶劣。“既然已经投诉了,学校的意思就是等处理结果。”
学员可以主张涉及的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那么,青岛紫缘化妆培训学校该不该退还这笔款项呢?对此,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的胡克壮律师认为,学校方面应承担一定责任,在跟学员签约之前,学校有责任将合同详细内容告知学员,确保学员在完全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完成签约。
至于合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胡律师表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邹女士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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