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7日讯 在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上班,每天早上六点左右需要到岗,经常被强制加班到晚上十点、十一点,虽然说是给加班费,但是让员工张先生依然有些受不了,认为公司此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长期加班,睡眠严重不足。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处了解到,近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存在加班的情况,但是在时长方面,绝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强制加班这一情况,将对车间进行调查。
不经协商要求员工加班
2020年10月份,张先生应聘到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的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成为了生产设备车间的一名工人。早在入职前,就听说了该公司会加班,张先生认为,偶尔加班几个小时,也能接受,所以才入的职。
但是,等实际上班后,张先生发现,情况并不像当初自己想的那样,加班成了常态化,最为关键的是,加班的时长让他有些受不了。“我们要求是早上六点半上班,车间里面有很多岗位,像底架、前端、完工等,如果在自己岗位上,还可以早点下班,但是我们经常会被调到其他岗位,并且没有选择,一加班就到了晚上十点、十一点,这都是经常性的。”
据张先生介绍,由于加班时间太长,每天就只能睡五六个小时,自己睡眠严重不足,并且,如此之长的上班时间,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相悖,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一下。
中集集装箱制造公司称将调查此事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据其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因为特殊情况,确实存在加班的情况,但不是频繁加班,只是近几天。“即使是加班的话,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长,不会超时。”
并且,在加班前,车间内的负责人会提前告知一下员工,需要加班多长时间,在加班期间,会有哪些补助。对于张先生所说的调到其他岗位加班这一情况,公司会进行核实,看是否存在。“调岗在公司内部是不允许的,包括强制员工加班,这些情况我们都会调查。”该工作人员说。
公司的说法,张先生表示并不属实,并向信网提供了加班时给车间负责人发送的考勤信息,“我们每天上班的话,都是需要跟负责人发上班时长的。”在考勤信息上,信网看到,加班从10月10号就已经开始,截至10月15号,张先生每天的上班时长均为16个小时。
每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就张先生的遭遇,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加班,本身就是本着员工自愿原则,所以即使给加班费,加班的话也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否则即是违反了相关规定。
同时,在加班时长方面,也有着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员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了上述规定,可以到我们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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