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男子宿醉未醒 次日开车仍被罚
10月15日上午8时许,一辆鲁BD138N牌照的小轿车途经疏港高速灵珠山东收费站时被执勤交警予以拦截检查。在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熊某身上存有酒味,便对其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仪器上显示熊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2毫克,已经达到酒驾标准范围。
看到检测结果,熊某感到非常疑惑,声称开车出门前自己就没有喝过酒,只是昨天晚上在家吃晚饭时喝了几瓶啤酒,早上醒来后感觉已经醒酒这才驾车外出。
听完熊某的话后,民警解释道:由于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消散较慢,如若晚上大量饮酒,第二天起床后体内酒精含量依然较高,对于一些代谢较慢的司机来说,就算超过了20个小时,也有可能被检测处出酒驾。听完民警的解释后,熊某这才恍然大悟,并主动配合民警接受了处罚。
同三高速交警提示,隔夜酒驾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因酒精在人体内消散时间为10-20个小时,一般24小时后则会达到正常状态,但由于每个人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的人需要的时间不一样,因此,建议驾驶员朋友在饮酒后过20小时后再开车最为稳妥。
案例六:牛司机“二次醉驾”再被抓
10月7日上午11时左右,交警平度大队八中队民警正在辖区218省道60公里处执勤,此时孙某某骑二轮摩托车从北往南驶过来。只见孙某某满脸通红,见到交警后还有50米就把摩托车停下了。民警上前要求他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满嘴的酒气差点让民警晕倒。在吹到第二次时,仪器上显示数值为476。孙某某说他一个人在原长乐镇驻地一饭馆喝的酒,喝完后他准备回家。
据民警了解,孙某某在2016年11月份因醉驾发生单方事故。当时从店子镇某饭店出来后,也是在218省道上,孙某某驾驶人摩托车摔在路边,当时测试的酒精值为366ml/100mg。据八中队民警介绍,此次孙某某二次醉驾,之前的取保候审将被取消,他面临的将是刑事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七:“心机”酒司机遇检查逃跑被抓
10月10日,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于华山执法站执行勤务,22时许,一辆小型越野车向民警缓缓驶来,民警上前检查,车辆立即停下。起初民警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没想到的是驾驶员停下车后自己下车了。当民警靠近时,驾驶员表情慌张,一直说自己没喝酒。但是执勤民警已经闻到了酒味。见民警准备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测,驾驶员扭头就跑,跑了大约有十多米,被民警抓获。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其检测值为17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其去医院对其血液酒精含量作做进一步检测,在去医院的路上驾驶员交代,自己在工地喝了点酒,怕有交警查车,故意等到22点以后在上路,但是没想到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该车辆已被依法暂扣,另外如驾驶员血液检测结果仍达到醉驾标准,他还将面临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且5年内不得考取驾照。
案例八:同路段同方向 半小时落网俩“醉猫”
10月6日晚,李沧交警大队李村中队民警在万年泉路与青山路口设置夜查执勤岗位,22时18分许,一辆悬挂着黑CW0949号牌的灰色别克牌小型客车沿万年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郭某某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比较重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高达12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正在民警依法为其开具法律文书,准本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采集时,22时43分许,一辆悬挂着鲁BC28A1的灰色五菱面包车同样沿着万年泉路南向北行驶,该车驾驶员刘某某在行驶至路口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时,立即停车想右转,被侧面的民警立即拦下,经酒精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29.0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二人共同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采集。等待醉司机的将是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栾心龙 郭昊[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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