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5日讯 2018年6月23日凌晨3时许,青岛潍莱高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荣潍高速227+100km时,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566P8的小型轿车翻倒在高速公路旁边的沟里,于是现场民警立即将此情况报告大队指挥中心并且立刻组织现场救援。
然而在救援过程中,民警确发现车上三人身上都有一股浓烈的酒味,这顿时让现场民警产生了怀疑,天气好好地,怎么会把车开到沟里,于是民警立即联系大队指挥中心查询了该车的过车卡口记录,通过卡口记录锁定了驾驶员周某,并对周某进行了酒精主动呼气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量为115毫克,涉嫌醉酒驾驶。
更令民警吃惊的是,在利用公安系统对其进行身份核实时还发现周某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将周某带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周某因无证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且行政拘留15日以下,如果周某的血检结果依然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那么周某还将因醉酒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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