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6日讯 4月1日,于女士到家家悦超市流亭店购物,付完钱查看小票时发现购买的琴牌牛奶被收28.8元。“这个价格和货架贴着的标签价格不相符。我明明记得一箱牛奶的标签价格贴的是27.8元。”于女士说。随后,她到超市服务中心进行询问,工作人员承认是价格出错,同意补齐差价。
“一箱牛奶两个价钱,虽然只是多收了1元,但若消费者不去查看小票的话,不就一直被蒙在鼓里吗?超市应该对此事进行道歉和赔偿,可实际上他们在处理时服务态度不好。”
信网致电家家超市悦流亭店,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对两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整个超市的工作人员将会就价签问题认真自查自纠,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高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
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店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将会约谈企业,让他们注意服务态度。
超市是否属于价格欺诈呢?城阳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说,大型综合性超市货物较多,工作人员难免出现疏忽。“这个商品此前有个优惠活动,的确是卖27.8元,于女士购买时活动已经结束,系统价格自动恢复,但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更换价格标签。”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超市故意写错原价,有主观故意行为,那应该是属于消费欺诈。但因为是工作人员失误,目前超市也已经更改了商品标签牌,不存在主观故意,不属于欺诈行为。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徐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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