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7日讯 2016年,陈先生购买了青岛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瑞景苑小区的房子,合同约定新房于2017年12月底交付,但这都2018年3月份了,房子一直未交付。至于原因,该小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因供热配套问题导致整个项目工期滞后,已经向业主重新承诺2018年4月底交房。
到了交房日天瑞景苑未交付
“合同上写的是2017年12月底交房,可到现在已经2018年3月份了,房子还未交付,这要等到什么时候?”陈先生表示,2017年12月31日,是天瑞景苑小区合同上原定的交房日,可是业主们却在交房日接到通知,说要等到2018年的4月份才能交房,“开发商说是一些剩下一些小细节就处理好了,谁知道到了交房时又会出现什么问题。”
“这一晚交房,打断了所有的计划,原本打算2018年结婚,也结不了了,如今要等到2018年4月底交房,我们入住的时间就得晚将近半年,还得继续在外面租房子,一个月房租就得1000多元。”
更让陈先生郁闷的是,开发商给出的违约金太低,合同里约定的日违约金是总房款的万分之0.1,根本不足以支付在外租房的房租费用。
交房日期改为2018年4月底
针对此事,信网联系到该小区的售楼处,工作人员证实天瑞景苑小区延期交房的情况属实,因为更换供热配套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房。
“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加急施工,小区的施工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将于2018年4月底进行交房,到时候会通知业主进行交房,希望业主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问题,业主可以依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日违约金是总房款的万分之0.1向开发商索取,开发商也承诺尽快解决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问题来给业主进行赔偿。
主管部门将督促施工进度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天瑞景苑项目是由青岛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小区因供热配套问题导致整个项目工期滞后,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配套小区内道路及绿化,预计于2018年4月30日前达到交付房屋条件,工作人员表示会督促施工进度。“对于业主的违约金问题,双方购房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开发商也承诺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开发商不按合同履行,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信网全媒体记者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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