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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绿城违反广告法 青岛云鼎置业被处罚

2018-03-10 09:32:07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3月10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看到,2017年12月6日,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置业)因违反房地产广告,被处罚30560元。

根据(青黄)市质监行处字〔2017〕324号,此次云鼎置业被处罚的项目是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云鼎国际项目,即颐和绿城项目,因其发布的单页广告、印刷体广告及售楼处设置的广告牌,违法广告法第26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因此,2017年12月6日,黄岛区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8条,对其处罚30560元。

信网查询了解到,此次被处罚的颐和绿城项目,曾被黄岛法院、李沧法院、青岛市中院、江苏海门法院进行了10轮次查封,但2017年6月10日上午,云鼎置业却组织在项目现场进行选房活动,现场涉及开发企业、客户及代理公司等1100余人。并在项目前期收取部分客户5万元团购金,并声称购房后10年返本。对于这种在查封情况下对外销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此,2017年6月9日,在该项目开盘前一天,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及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保护购房者权益,紧急发布通知提醒购房者。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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