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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汉红燕在线网谈:排污许可证发放

2018-03-02 09:07:36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3月2日讯 3月1日,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汉红燕做客青岛市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排污许可证发放话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

污许可证是什么,它的作用是什么

汉红燕对此回复,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许可证是载明排污单位对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关环保义务的法律文书,是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约束,具有“身份证”的作用,它不是“良民证”,更不是免责证明,排污单位必须承担按证排污的责任,环保部门承担依证监管的责任。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汉红燕说,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分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各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时限参见环保部印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照分类管理名录,供热企业应于2019年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汽车修理行业应于2020年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汉红燕介绍,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成功后生成打印); 2. 有法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 3.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简化管理的单位不需要提供); 4.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5.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过环评审批项目须提供); 7. 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须提供) 8. 有偿获取排污权的证明材料(有偿获取排污权的单位提供)。

排污许可证弄丢了怎么办

汉红燕说,对于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环保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在申请补领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 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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