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2018年1月15日,青岛百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象城分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百盛)因涉嫌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被青岛市物价局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00元。青岛百盛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是因为部分化妆品上贴价签会影响商品美观,现已作出整改。
信网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青岛百盛销售的兰蔻品牌专柜的部分商品,没有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针对此情况,青岛市物价局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后,于2018年1月15日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处罚并罚款500元。
3月1日上午,信网就此事联系了青岛百盛,工作人员承认确有此事。“因为柜台所售化妆品的种类比较多,许多彩妆比如口红或眉笔,如果贴上价签会对美观度有比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当时就没贴价格牌。”
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接到处罚书后,公司马上进行了整改,目前所有的商品都已经贴上了价格牌,罚款也已缴清。信网全媒体记者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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