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3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青岛仁和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款产品,因不符合规定被处罚。对于此事,青岛仁和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进行回应。
青岛仁和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参杞猴养生粥、鲍鱼养生粥、高钙核桃乳等三个产品,经检验公司检定,三种产品的标签标注均不符合规定。得知该情况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调查,发现此事涉案货值1942元,产品均已销售,青岛仁和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违法所得305元。
信网了解到,该公司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中的规定,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1月17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青岛仁和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05元,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305元。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仁和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区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有:生产罐头、饮料;生物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针对此事,2月2日下午,信网曾致电青岛仁和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了解此事,会反映给相关领导,由其进行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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