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19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管理宣传,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法规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动和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理解、认同、支持,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和谐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进一步树立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扩大城市管理执法的积极影响,确保“建设美丽青岛行动”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李沧区综合执法局深入开展“凝聚力量,传递城市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展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真正践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新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李沧区综合执法局组织辖区各中队积极学习新条例、强化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水平。
李沧区综合执法局各辖区中队围绕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宣传,着重以落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相关规定,深入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在提高执法队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强市民环境意识和城市管理法规观念,营造人人守法、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信网全媒体记者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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