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7日讯 作为一个交付不久的新小区,李沧区大崂路上的逸景公馆如今正处于第一个供热季,但业主朱先生却对供 热收费方式提出了异议:“按照规定,新建小区都要实行按照实际用热计量收费,可我们小区的计量设备却成了摆设。”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了解到,逸景公馆的供热计量设备由小区开发商青岛日昇源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安装,虽然质量合格,但由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费用预缴、未由供热企业组织热计量装置采购和安装等问题,已经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逸景公馆是2016年12月底交付的,交房的那年基本上没有业主入住,所以现在才算是第一个供热季。现在供热效果还说得过去,不过就是供热收费方式好像不太对。”朱先生说,目前各家各户都是按照住房面积交纳供热费,并没有体现新建小区可以按照实际用热量收费的好处。
朱先生说,自己经常出差在外,有时候连续半个月都不在家,“虽然按照用量交钱也省不了太多钱,但可以节约能源,总比家里没人住还开着热乎乎的地暖强。”刚开始,朱先生还以为新小区第一年供热不具备采用按照实际用热收费的条件,可后来发现分户计量的设备早已安装好,打听了一圈才知道设备虽然有了,但却是开发商私自安装的,甚至还有可能是不合格产品,根本不能使用。
信网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就发布了《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要求“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实行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新建居住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供热单位实施供热计量设施的采购、安装和使用,开发建设单位出资金额,纳入房屋建造成本。”也就是说,居民住宅内的用热计量设施必须由专业的供热单位进行安装,而不能直接由开发商自行配备。
4日下午,信网先后联系了逸景公馆售楼处和物业,工作人员均表示住宅小区都是按照面积收取供热费,没听说要按照用热计量收费。而对于私自安装热计量设施一事,开发商青岛日昇源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了解情况。
随后,信网联系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证实逸景公馆小区的热计量装置安装到位,并且经过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检定合格,已具备分户计量的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确实存在未履行相关费用预缴、未由供热企业组织热计量装置采购和安装等未按照规定办理供热手续的事实,已经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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