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8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2月28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案,林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了护栏又撞车,最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0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6年11月2日4时许,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街道报警称香江路中国银行路段两车相刮,无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后发现驾驶员林某有饮酒嫌疑,随后带双方驾驶员到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据林某交代,林某下班后与同事到开发区某KTV喝酒,从凌晨12点30分一直喝到到3点,林某共喝下六瓶啤酒,酒后林某感觉喝的有点多,特意在车内睡了一会儿,随后就载着朋友驾车离开。在经过的第一个红绿灯时,林某转头与后排同事说话,撞上了前面的车辆,慌乱中林某又向左打方向盘,撞上了护栏。
后经检测,在林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8.7mg/100ml,属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28日,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醉被黄岛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8000元。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2月,黄岛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498件,涉及500人,被告人绝大部分为青壮年,结案459件,其中使用速裁程序351案355人,平均结案周期为7天。开发区交警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不但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同时肇事者也会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开车上路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崔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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