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1日讯 几天前,胶州交警大队曾查获一名隔夜酒司机,经过一晚上的酒精挥发,虽然身上酒气并不重但是酒精检测仍达到酒后驾驶标准。2月21日,信网(0532-80889431)从胶州交警大队获悉,近期胶州交警又查货一名明知自己喝了不少酒,身上气味很重但还是依然上路行驶的隔夜酒司机。
2月20日上午8点30分,胶州交警大队正在辖区路段巡逻,当巡逻至潍胶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忽快忽慢,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要求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该司机摇下车窗,打开车窗那一瞬间,闻到其车内有很重的酒气。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8.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说表示今天没喝酒,19日晚和几个朋友在家喝了几杯,可能体内酒精还没分解,身上酒气味道还非常大。头确实有点晕乎。原来又是隔夜酒。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对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面对严厉的处罚,刘某后悔不已。
交警提示,喝完酒后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分解酒精的能力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喝完酒后最好人体消耗酒精的时间大约为10-20个小时之间,所以酒后20小时内不开车是最稳妥的做法。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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