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7日讯 近日,市民陈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5年7月份,自己与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6年3月份的时候,陈女士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右手食指肌腱断裂。受伤后,公司承诺可以报销,但是一直未实行,并且拒绝发放陈女士受伤期间的工资。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称,自己不了解情况,待了解情况后再回电解释,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员工受伤后被辞退
(陈女士的部分医疗费用收据)
2015年7月份,陈女士开始在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上的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2016年3月份,上班时间,陈女士在正常使用洗手间推拉门时,没想到推拉门上的玻璃突然破碎,导致她右手食指肌腱断裂。随后,陈女士被三位同事送至医院进行救治。期间公司一直未支付治疗费用,所有医药费共计2600元全部由陈女士朋友垫付。
“公司一直说是给报销的,但是把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上交后,便没有了下文。之后我又多次去公司商谈这件事,但是都是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说这件事不是他们负责,所以到现在为止也是没有拿到报销费用。”陈女士说。
最令陈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公司在自己受伤后的第二天便将工资停了,而且养伤期间公司相关人员还上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7月份,在我伤势恢复的差不多后,只能到另一家公司上班了,当时这家公司要我跟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千喜鹤也是死活不给开。后来我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了解情况后,也没有坚持要这个证明。”陈女士说。
千喜鹤在青岛无分公司
至于为何不发放工资,陈女士告诉信网,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解释便是她在受伤期间没有来上班,没有考勤,所以自然不能为她发放工资。
对于该情况,信网致电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了解情况,其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称,自己确实为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员工,但是并不了解情况,并称待了解情况后再回电解释情况。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信网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了解到,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并未在青岛市工商局进行注册。并且,信网从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了解到,其并未在青岛设立任何分公司、办事处。
对此,陈女士表示,自己将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解决此事,“我现在要求该公司报销我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受伤期间约三个月的工资,这样做实在是没有道理。”
可申请工伤鉴定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据吴律师介绍,像陈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如果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则可以通过正规流程来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拒绝为其申请工伤,陈女士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来解决。
“具体能不能构成工伤,要看劳动部门的鉴定结果,如果鉴定结果表明陈女士为工伤,那么就可以根据该鉴定要求公司对自己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吴律师说。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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