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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空气优良天299天 8月空气质量最好

2017-01-12 13:31:10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月12日讯 据青岛环保局微博消息,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年度改善目标。总体情况如下:

一、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我市对环境空气中主要指标进行了监测与评价。统计结果显示,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比上年增加17天;优良率81.7%,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其中一级(优)59天、二级(良)240天、三级(轻度污染)48天、四级(中度污染)12天、五级(重度污染)5天、六级(严重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一级(优)的天数为历年最多,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数为历年最少。

市区空气中主要指标值依次是:PM2.5年均值45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8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32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PM2.5降低11.8%,超额完成年度改善5%的工作目标;PM10降低9.6%;二氧化硫降低28.6%;二氧化氮降低3.0%,四项污染物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

从分辖区情况来看,PM2.5年均值由低到高依次为:市南区40微克/立方米、崂山区40微克/立方米、城阳区44微克/立方米、市北区46微克/立方米、黄岛区47微克/立方米、李沧区50微克/立方米。各区PM2.5浓度同比均实现改善,改善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崂山区16.7%、李沧区15.3%、市南区13.0%、黄岛区11.3%、城阳区10.2%、市北区6.1%。

从各月份情况来看,8月空气质量最好,首次进入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列第七,且在北方32城市中排名第三,7月至10月连续4个月实现了六项污染物月均值全部达标,2月、6月、7月、8月、10月5个月份PM2.5、PM10、SO2、NO2月均浓度均为历年最好水平;从各季节情况来看,夏季空气质量最好,冬季受排放量大、不利气象条件及上风向外部输送影响,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但较去年同期仍有较大改善;从全年来看,尽管冬季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仍实现了总体持续改善。

二、四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3.1%、71.8%、69.6%、70.2%,PM2.5年均值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分别为92微克/立方米、83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24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33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

三、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市环保局认真履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发改、经信、公安、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政策措施方面,制定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燃煤污染治理;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提高生态补偿金系数,首次将秸秆禁烧考核纳入生态补偿;实施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洁净煤炭替代劣质散煤试点工作;重新修订了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2.4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124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7.2万户;淘汰燃煤锅炉41台,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5个;全市配送到户清洁煤炭总量约6万余吨,依法劝离占路销售散煤商户,取缔占路销售散煤等行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共检查工地7615个次,罚款170.3万元;加强裸土绿化工程,全年共完成裸露土地绿化206公顷;市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次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完成17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销售国V车用燃油,保障了油品供应;共查实有奖举报黑烟车165辆,向举报人发放奖金16500元;检查加油站3951家次,检查重型柴油车24076辆、黄改绿车辆4624辆;路查执法490次,检查车辆55984辆。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方面,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135个、餐饮单位油烟治理175家、汽修企业喷漆废气治理52家;董家口新建抑尘墙540余米;积极推进船舶岸电推广应用,青岛港建成船舶岸电泊位30余个。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针对外部污染物传输和本地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于12月19日9:45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22日17时起,解除蓝色预警并终止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研判,采取了发布防护提醒、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修订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覆盖范围和频次;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完成一批治理项目;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治理机动车污染;积极推进港口物流、农村农业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通过多措并举,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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