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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员抱一下胳膊就被罚?麦凯乐:规定不解释

2017-01-10 13:41:28
来源:信网
作者:郑艳婕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1月10日讯 “不分青红皂白就给我罚了50元,我们导购挣钱也不容易,不能说罚就罚啊。”近日吴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称,她是麦凯乐百货青岛总店一名导购员,最近却被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理由竟然是上班期间抱了一下胳膊。对此,信网联系到麦凯乐百货青岛总店,工作人员回复称具体情况需要调查落实,而罚款的相关条例是公司内部规定,不便回复。

“当天我是身体不太舒服,可能无意间就抱了一下胳膊,然后就收到了一张50元的罚单,真的是太冤枉了。”吴女士是麦凯乐青岛总店的一名导购,最近收到的这张罚单让她无法接受,“就因为这一个动作就要被罚款吗?商场有罚款的权利吗?”

吴女士还说,自己在麦凯乐一楼工作半年多,类似的罚款经常发生在自己和同事身上,“之前商场是有规定,正式员工每个人每月都有500分,出现玩手机等行为就会被扣分,严重的话一下子就扣光了500分,但哪些行为会被扣分、每次扣多少分都没有明说。”吴女士告诉信网,临近春节,商场又出现了“暗检”,管理员来回巡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记录下有违规行为,接着就会收到罚单。

“像有的时候我们用手机给一些老顾客发最近的优惠信息,就会被认为是在玩手机,就会被罚款50元,根本没人去了解具体情况。”吴女士说,商场的规定有些不合人情,甚至有些苛刻,很多导购都有怨言,但又无计可施,只能默默忍受。

对于吴女士反映的商场罚款等问题,信网联系了麦凯乐百货青岛总店,店堂的工作人员称如果违背大厦的一些管理条例,就会予以罚款。“公司会有一些相关的考核和处罚条例,但是吴女士被罚款的具体情况要进行调查落实。”随后便以不便查询为由拒绝了回复。对于信网提出的罚款是否有明文规定及相关标准等问题,工作人员却回复称罚款规定属于公司内部的工作流程,不便予以回复。

对此,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认为,公司员工使用手机即罚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在《劳动合同法》里有专门的条例禁止公司的这种罚款行为,只有该公司和员工共同讨论提出比较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且在双方自愿签订罚款条例等合法程序下,才可以进行适当罚款。

“并且只是公司单方面贴出公示公告规定罚款也是不行的”,对于这种罚款行为,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等诉讼程序追回罚款。”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郑艳婕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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