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6日讯 “一年多了,青岛江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泰建工)欠我的1万多元工钱还没结。”近日,莱西市的史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6年3月份,他报名参加了江泰建工在江西省的铁路建设项目,成为一名施工工人,江泰建工承诺每月工资4500元,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同年8月份,由于不满工地制度,史先生决定辞工,但没有想到,辞工后工资结算出了问题,“我5个月的工资应该是22500元,干活儿的时候要过一次,给了11000元,但是回来之后剩下的11500元再也不给了。”
史先生告诉信网,辞工之后,他曾多次联系江泰建工方面,但是得到的回复是工资需要再等等,“中间我给江泰建工的老板打过电话,也去江泰建工的公司上门找过,但江泰建工说工程赔钱了,想要等工程赚了钱再说。”以工程赔钱作为理由让再等等,并且没有一个明确的日期,这让史先生无法接受。
信网了解到,江泰建工拖欠了不止史先生一人的工资,莱西市还有两位和史先生情况相似,与史先生同时入职江泰建工的周先生于2016年10月份辞工,被拖欠了约20000元工资,米先生也是3月份入职江泰建工、10月份辞职的,被拖欠约17000元工资。
信网联系江泰建工负责人张先生,但当信网表明身边后张先生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该电话,已经被提示无法接通。
信网通过网络查询得知,江泰建工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张先生,对外公开的电话和张先生的号码也一致。随后信网联系了江泰建工财务部,但工作人员龙女士告诉信网,她是2016年8月份才入职江泰建工的,并不清楚史先生工资一事。
信网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为了有效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此都设立了不同形式的监管机构,史先生可以到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按照国家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工人可以向施工地所属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专门设立有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机构。”
信网还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董律师告诉信网,首先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史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如果该公司有能力但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事实属实,则工人可以联合向公安部门报案,“我国2012年将有能力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列入了刑法,这种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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