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8日讯 2017年8月底,即墨的中交中央公元二期交付,跟着业主们一起入住新房的还有一家名为启越托管的托辅机构。“8号楼楼下是物业用房,现在租给托管班。”业主许先生认为,物业用房算在了大家的公摊面积里,如今被物业转租盈利是不妥的。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联系了小区的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承认托管班是从物业租的房子,但目前由于业主反对,托管班已经迁出小区了。
业主搬新居托管班也跟着进小区
说起8号楼下的托管班,许先生说这是业主偶然发现的,之前从未听说小区配套了这样一个托辅机构。“附近有实验二小,很多业主买房子时确实看好了这里距离学校近,但小区新添这样一个托管班,确实不妥。”
许先生说,托管班使用的房屋实际是物业用房,这种公共设施的面积是分摊到每位业主购房面积中的,如今被物业租出去,“这就等于是物业用业主的钱置办的房子,转头却把赚到的房租揣进自己的兜里。”为此,很多业主找到物业,不同意在小区里开托管班,但是物业一直在应付,也不明说这家托管班要怎么处理。
物业承认出租物业用房
信网从许先生提供的宣传单页上看,这家托管班名叫启越托管,服务项目包括托管和学科辅导,还给学生提供午餐和水果、点心。信网根据单页上的电话联系了托管班的吕老师,吕老师说目前托管班已经搬出中交中央公元二期,但之前确实是从物业处租了这套房子,计划开办托管班。
“我跟物业签了合同,后来说业主反对,物业让搬出去。这算是物业单方面违约,现在也只把租金退给我,装修费用还在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吕老师说。
信网了解到,吕老师说的物业就是青岛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之前是把物业用房租给托管班,但这也是为业主考虑才做的决定,“本来我们就计划在小区里建一个智能的文化活动场所,而且上班族家长也确实需要一个场所来托管放学早的孩子。”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小区刚刚交付,之前也没有办法与全体业主商讨开办托管班的情况,但既然很多业主表示反对,这样的托管班今后也就不会再出现在小区里了。
物业用房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不能改变使用性质
信网查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第37条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条例同时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确有空余,如不改变用途,实属资源浪费,则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也可以改变用途。”
对于中交中央公元将物业用房出租给托管班一事,即墨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物业用房对外出租,则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不过目前托管班已经搬出小区,物业用房也已经收回。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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